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
HULUDAO ZINC INDUSTRY CO., LTD.
股票代码:000751 股票简称:锌业股份 公告编号:2021-088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暨实际控制人变更的
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5 日披露
了《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暨实际控制人变更的提示性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公告编号:2021-087)。经公司自查,《公告》披露的《葫芦岛宏跃集团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和《一致行动人协议》的签署日期存在错误,现将内容更正如下:
更正前:
近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中冶葫芦岛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冶有色”)的通知,公司实际控制人于洪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林桂娟女士已于
2021 年 12 月 13 日与于跃先生签订了《葫芦岛宏跃集团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
于洪先生将其持有的葫芦岛宏跃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跃集团”)36%股权及林桂娟女士将其持有的宏跃集团 16%股权一并转让给于跃先生,于跃先生持有
宏跃集团 68%的股权;于跃先生与于朝旭先生、于航先生已于 2021 年 12 月 13
日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于朝旭先生、于航先生采取和于跃先生意思表示一致的行动。
更正后:
近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中冶葫芦岛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冶有色”)的通知,公司实际控制人于洪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林桂娟女士已于2021 年 12 月 23日与于跃先生签订了《葫芦岛宏跃集团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于洪先生将其持有的葫芦岛宏跃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跃集团”)36%股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
HULUDAO ZINC INDUSTRY CO., LTD.
权及林桂娟女士将其持有的宏跃集团 16%股权一并转让给于跃先生,于跃先生持
有宏跃集团 68%的股权;于跃先生与于朝旭先生、于航先生已于 2021 年 12 月 23
日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于朝旭先生、于航先生采取和于跃先生意思表示一致的行动。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原《公告》中其他内容均未发生变化。由此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