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000751 深市 锌业股份


首页 公告 锌业股份:关于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锌业股份:关于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0-05-13

锌业股份:关于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股票代码:000751            股票简称:锌业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7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5月12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12日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12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本公司二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于恩沅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7.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1人,代表股份338,555,337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4.0132%。

    其中: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6 人,代表股份338,163,137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23.9854%。


    (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计 5 人,代表股份 392,20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0278%。

    (3)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共计 10 人,代表股份 5,953,311 股,占
公司总股份的 0.4223%。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列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38,194,23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933%;反对
361,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06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592,21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3.9345%;反对
361,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065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38,194,23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933%;反对
361,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06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592,21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3.9345%;反对
361,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065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报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38,191,13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924%;反对
364,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07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589,11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3.8824%;反对
364,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117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4.审议《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38,191,13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924%;反对
364,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07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589,11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3.8824%;反对
364,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117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5.审议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38,191,13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924%;反对
364,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07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589,11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3.8824%;反对
364,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117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6.审议《2019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38,228,73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035%;反对
326,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96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626,71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4.5140%;反对
326,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486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7.审议公司《关于2020年申请银行综合授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38,191,13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924%;反对
364,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07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589,11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3.8824%;反对
364,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117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8.审议《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38,191,13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924%;反对
364,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07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589,11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3.8824%;反对
364,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117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9.审议《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38,191,13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924%;反对
364,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07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589,11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3.8824%;反对
364,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117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10.审议《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38,191,13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924%;反对
364,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07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589,11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3.8824%;反对
364,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117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武惠忠 隋国林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以及形成的会议决议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5月12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