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39 证券简称:普洛药业 公告编号:2024-28
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有否决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的表决权,公司现有总股本1,178,523,492股,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11,381,416股,故公司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167,142,076股。
4、本次股东大会涉及董事选举,本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集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主持人:公司董事长 祝方猛先生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4 月 9 日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4 月 9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4
月 9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4 月 9 日 09:15 至 15:00 的任意
时间。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6、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07 人,代表股份 629,898,401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53.969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9 人,代表股份 592,365,083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50.753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98 人,代表股份 37,533,31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3.2158%。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98 人,代表股份 37,533,318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15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98 人,代表股份 37,533,31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3.2158%
(3)公司董事、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
(4)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审议的议案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或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4年3月8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一)审议通过《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29,818,50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73%;反对
70,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13%;弃权 9,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7,453,41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871%;反对
70,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889%;弃权 9,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40%。
(二)审议通过《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29,818,50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73%;反对
70,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13%;弃权 9,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7,453,41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871%;反对
70,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889%;弃权 9,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40%。
(三)审议通过《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29,818,50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73%;反对
70,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13%;弃权 9,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7,453,41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871%;反对
70,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889%;弃权 9,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40%。
(四)审议通过《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29,818,50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73%;反对
70,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13%;弃权 9,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7,453,41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871%;反对
70,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889%;弃权 9,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40%。
(五)审议通过《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29,818,50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73%;反对
70,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13%;弃权 9,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7,453,41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871%;反对
70,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889%;弃权 9,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40%。
(六)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审议本议案时,公司关联股东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浙江横店进出口有限公司、浙江横润科技有限公司、横店集团家园化工有限公司、祝方猛先生、徐新良先生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7,557,81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877%;反对
70,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884%;弃权 9,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3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7,453,41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871%;反对
70,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889%;弃权 9,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40%。
(七)审议通过《关于对下属公司提供担保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29,336,09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107%;反对
553,31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78%;弃权 9,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6,971,00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5018%;反对
553,31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4742%;弃权 9,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40%。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29,818,50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73%;反对
70,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13%;弃权 9,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7,453,41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871%;反对
70,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889%;弃权 9,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40%。
(九)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理财投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21,447,55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6584%;反对
8,441,84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3402%;弃权 9,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9,082,47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7.4844%;反对
8,441,84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2.4916%;弃权 9,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40%。
(十)审议通过《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29,462,30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308%;反对
427,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78%;弃权 9,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7,097,21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8381%;反对
427,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1379%;弃权 9,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40%。
(十一)审议通过《未来三年(2024 年–2026 年)股东回报规划》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29,818,50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73%;反对
70,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13%;弃权 9,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7,453,41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871%;反对
70,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889%;弃权 9,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