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39 证券简称:普洛药业 公告编号:2023-08
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 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989,170,839.01 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389,144,524.31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 368,936,983.69 元。
根据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2年12月31日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余额为实施权益分派的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97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截至本次董事会召开之日,公司总股本为1,178,523,492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余额9,199,916股后,分配股份基数为1,169,323,576股,共派发现金红利为347,289,102.07元(含税),占2022年度上市公司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的35.11%。
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如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动,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合规性
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 程》及公司未来分红回报规划等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 性。该方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
三、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 2022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
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也符合公司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故意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此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其他事项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须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