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草案)
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九年五月
重要声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风险提示
1、公司本员工持股计划须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能否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存在不确定性;
2、有关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出资金额、实施方案等属初步结果,能否完成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3、若员工认购资金较低,则本员工持股计划存在不能成立的风险;若员工认购资金不足,本员工持股计划存在低于预计规模的风险。
特别提示
一、《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系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号:股权激励及员工持股计划》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而制定。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的原则,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强制员工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对象涵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对公司发展有卓越贡献的中层核心管理人员及业务技术骨干。所有参与对象必须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有效期内,与公司或公司控股子公司签署劳动合同。参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总数不超过252人,具体参加人数、名单将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
四、本员工持股计划筹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5,000万元。以“份”作为认购单位,每份份额为1元,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份数上限为35,000万份。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取得的资金。不存在公司向持有人提供垫资、担保、借贷等财务资助情形。本员工持股计划具体资金总额和份额根据实际缴纳金额确定。
五、本员工持股计划由公司自行管理。公司成立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作为本持股计划的管理方,代表本员工持股计划行使股东
实维护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六、本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受让的东阳市勤胜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东阳市合商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及东阳市恒前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三家合伙企业持有公司的全部股票。购买股票价格由买卖各方在大宗交易规则下商议确定。
七、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36个月,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之日起计算;标的股票的锁定期为12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名下时起算。
八、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前,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征求员工意见。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审议且无异议后,公司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并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本员工持股计划须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
九、公司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十、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财务、会计处理及其税收等问题,按有关财务制度、会计准则、税务制度规定执行,员工因本期持股计划实施而需缴纳的相关税费由员工个人自行承担。
十一、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将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目 录
第一章释义..........................................8
第二章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与基本原则..................9
第三章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及确定标准.............11第四章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规模、股票来源及价格.13
第五章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存续期.................15
第六章公司融资时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方式...........17
第七章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模式.......................18
第八章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终止及权益处置办法.......28
第九章员工持股计划履行的程序.......................31
第十章其他重要事项.................................33
第一章释义
公司、本公司、普洛药业 指 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员工持股计划、本计划草 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
指
案 计划(草案)
持有人 指 出资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员工
管理委员会 指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
标的股票 指 本员工持股计划拟持有的普洛药业股票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指
股计划管理办法》
《公司章程》 指 《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
《指导意见》 指
的指导意见》
《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号:股
《备忘录第3号》 指
权激励及员工持股计划》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券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 指 人民币元
若本文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致。
第二章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与基本原则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
本员工持股计划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备忘录第3号》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制定,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为便于员工持股管理,拟以大宗交易方式受让东阳市勤胜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东阳市合商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及东阳市恒前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三家合伙企业所持有公司的全部股票,同时,也旨在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提高职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促进公司长期、稳定发展。
二、员工持股计划遵循的基本原则
(一)依法合规原则
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程序,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实施信息披露。任何人不得利用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二)自愿参与原则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公司不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员工持股计划。
(三)风险自担原则
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盈亏自负,风险自担,与其他投资者权益平等。
第三章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及确定标准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及确定标准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而确定,公司员工按照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对象涵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对公司发展有卓越贡献的中层核心管理人员及业务技术骨干,同时要求在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任职,并签订了劳动合同。
符合条件的员工按照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参与名单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成为持有人: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合人选的;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最近12个月内因泄露国家或公司机密、贪污、盗窃、侵占、受贿、行贿、失职或渎职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
(5)相关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不能成为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情形。
二、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情况
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总人数不超过252人,其中董事、监
不超过246人。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任一持有人所持有本员工持股计划所对应的标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本公司股本总额的1%。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核心管理人员及业务技术骨干合计认购份额和比例如下表所示:
拟认购份额占
拟认购份额上限
序号 姓名 职务 本次员工持股
(万份)
计划比例
1 祝方猛 董事长、总经理 4,286 12.25%
2 徐新良 高级副总经理 1,072 3.06%
3 金旻 副总经理 643 1.84%
副总经理、董事
4 周玉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