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航发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
2023-036
2023 年 8 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缪仲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闫聪敏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闫聪敏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
者的实质性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
者的实质性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报告全文。公司在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
与分析”描述了公司未来经营中可能面临的风险以及应对措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查阅。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2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6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9
第四节 公司治理...... 19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20
第六节 重要事项...... 24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31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35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36
第十节 财务报告...... 37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所有文件的正文及公告的原稿。
三、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和公司盖章的半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
四、上述文件的备置地点:公司证券投资部。
释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航发控制、本公司、公司 指 中国航发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航发、中国航空发动机集团、集团 指 中国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
航空工业、中航工业 指 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航发南方 指 中国航发南方工业有限公司,公司主要股东
中国航发长空 指 中国航发北京长空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航发资产 指 中国航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公司主要股东
中国航发西控科技 指 中国航发西安动力控制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中国航发红林 指 中国航发贵州红林航空动力控制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中国航发北京航科 指 中国航发北京航科发动机控制系统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中国航发长春控制 指 中国航发长春控制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西控国际 指 西安航空动力控制国际有限公司,中国航发西控科技子公司
力威尔公司 指 北京力威尔航空精密机械有限公司,中国航发北京航科子公司
报告期 指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航发控制 股票代码 000738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的中文名称 中国航发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如有) 航发控制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AECC AERO-ENGINE CONTROL CO.,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 AECC AEC
有)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缪仲明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崔莉
联系地址 无锡市滨湖区梁溪路 792 号
电话 0510-85700733
传真 0510-85500738
电子信箱 cuisweey@163.com
三、其他情况
1、公司联系方式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 2022 年年报。
2、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披露半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媒体名称及网址,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 2022 年年报。
3、其他有关资料
其他有关资料在报告期是否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
本报告期 同期增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营业收入(元) 2,734,232,400.75 2,547,840,050.92 2,547,840,050.92 7.3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449,647,727.51 407,560,159.14 407,591,589.58 10.32%
润(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441,044,311.41 396,115,511.08 396,146,941.52 11.33%
(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19,437,195.65 -52,612,380.53 -52,612,380.53 63.06%
额(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3419 0.3099 0.3099 10.3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3419 0.3099 0.3099 10.3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95% 3.80% 3.80% 0.15%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
本报告期末 年度末增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总资产(元) 15,387,493,551.35 15,031,748,498.98 15,035,771,951.11 2.3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 11,556,540,847.76 11,167,571,110.56 11,167,654,997.68 3.48%
产(元)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2 年 11 月 30 日,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文件,其中规定:“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
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
对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
2、会计政策变更的日期
公司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3、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对于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由豁免处理变更为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4、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按照规定,公司财务报表列报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相关财务报表项目,并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相关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六、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