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航发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订对比表
原条款内容 修订后的条款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行为, 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定,制订本章程。 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中国航发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 第二条 中国航发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
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经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以体改生[1997]52 号文批准,以 公司是 1997 年 6 月经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以体改生[1997]52
社会募集方式设立,在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 号文批准,以社会募集方式设立。
业执照。 公司在江苏省无锡市行政审批局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
用代码:9132020018380588X1。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中国航发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公司简称:航发控制 中文全称:中国航发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AECC AERO-ENGINE CONTROL CO.,LTD. 中文简称:航发控制
英文全称:AECC AERO-ENGINE CONTROL CO.,LTD.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31,518.4001 万元。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315,184,001 元。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 第十二条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总
总工程师、高级专务、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工程师、高级专务、专务、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第十二条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共中央有关规定及《公 第十三条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公司设立中国共产党的
司法》,公司设立中国共产党党的组织(以下简称党组织),开 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建立党的工作机构, 配备足够数量的党务展党的活动,发挥党组织的重要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 工作人员,保障党组织的工作经费。
依照规定讨论和决定公司重大事项。
第十三条 公司依法从事经营活动,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 第十四条 公司坚持依法治企,努力打造治理完善 、经营合规、管
会公德和商业道德,承担社会责任。 理规范、守法诚信的法治企业。
第十五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航空航天船舶动力控制 第十六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航空航天船舶动力控制系系统、行走机械动力控制系统...利用自有资产对外投资。(上述 统…...利用自有资产对外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经营项目国家法律法规禁止及专营专控的除外)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第十八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每股面值人民币 第十九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1 元。
第二十三条 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承接的、国家投资采取资本
金注入方式的项目,竣工验收后形成的国有资产转增为国有股权 第十条 公司及下属各级子企业接受国家技改项目投资和国拨资金或国有资本公积,由中国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或独享。 投资,形成国有资产后应转增为国有资本公积或国有股权,由中国在依法履行审批、决策程序后,中国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或 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或其指定单位单独享有。
由中国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指定的所属公司)可以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允许的方式享有该等权益。
第二十六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第二十六条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除外: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
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六)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活动。
第二十七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选择下列方式之一进行: 第二十七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
(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或者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进行。
(二)要约方式;
(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第二十八条 …… 第二十八条 ……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六条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六条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可以依据股东大会的授权,经三 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可以依据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
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通过即可。 的授权,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 …
第三十一条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 1 年内
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 第三十一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
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1 年内不得转让。 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 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同一种类股份总数的 25%;……
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
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第三十二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 第三十二条 公司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 董事、监事、高级管
5%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 理人员,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
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 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 收回其所得收益。
票而持有 5%以上股份的,卖出该股票不受 6 个月时间限制。 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股票,包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前款规定执行的,……。 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票。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一款的规定执行的,……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执行的,……。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执行的,……
第三十三条 公司依据证券登记机构提供的凭证建立股东名册,股 第三十三条 公司依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东名册是证明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充分证据。…… 提供的凭证建立股东名册,股东名册是证明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充
分证据。……
第四十二条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
损害公司利益。违反规定的,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
责任。 第四十二条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和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东负有诚 害公司利益。违反规定的,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信义务。控股股东应严格依法行使出资人的权利,控股股东不得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和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东负有诚利用利润分配、资产重组、对外投资、资金占用、借款担保等方 信义务。控股股东应严格依法行使出资人的权利,控股股东不得利式损害公司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其控制地位 用利润分配、资产重组、对外投资、资金占用、借款担保等方式损
损害公司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害公司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其控制地位损害公
严禁公司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侵占公司资产,严禁控股股东占用公 司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司资金。公司股东侵占公司资产给公司带来损失的,应当依法承
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三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
(十)修改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