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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发控制: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航发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公告日期:2021-11-13

航发控制: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航发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PDF查看PDF原文

    北京 BEIJING·上海 SHANGHAI·深圳 SHENZHEN·香港 HONGKONG·广州 GUANGZHOU·西安 XI`AN

致:中国航发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关于中国航发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嘉源(2021)-04-627
    受中国航发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指派律师出席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及《中国航发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项出具律师见证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2021 年 10 月 26 日公司董事会在公司指
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了《关于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对本次股东大会的日期、地点、表决方式、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出席会议的对象及
登记办法、联系人等事项进行了公告。2021 年 10 月 28 日,公司董事会发出《关
于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更正公告》和《关于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更新后)》,对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的提案编码进行了更正,并再次对本次股东大会的日期、地点、表决方式、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出席会议的对象及登记办法、联系人等事项进行了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本次股东大会现
场会议于 2021 年 11 月 12 日在航天无锡疗养院(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大浮西渚
头 1 号)举行。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缪仲明先生主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

    根据公司出席现场会议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登记资料、授权委托书等证明文件及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及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16 名,持有公司 689,262,305 股股份,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2.4081%。对于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由本所律师验证其股东资格;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表决的股东,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方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验证其股东资格。经验证,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的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本所见证律师列席了现场会议。

    本所律师认为,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大会对会议通知中列明的议案进行了审议,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对会议通知未列明的事项进行表决。本次股东大会议案 1 为特别决议议案,需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议案 5 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议案 6、7、8 分别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和股东代表监事,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行。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对会议通知中列明的事项进行了表决。现场投票结束后,由股东代表、监事代表及本所见证律师清点出席现场会议股东的表决情况。

    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了网络投票平台。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了网络投票的表决权数和统计数。

    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结束后,公司合并统计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
果。根据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合并统计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合法获得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89,262,105 股,反对 0 股,弃权 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01,254,672 股,反对 0 股,弃权 2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8%。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89,262,105 股,反对 0 股,弃权 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01,254,672 股,反对 0 股,弃权 2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8%。

    3、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89,258,605 股,反对 0 股,弃权 3,7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01,251,172 股,反对 0 股,弃权 3,7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63%。

    4、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89,262,105 股,反对 0 股,弃权 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
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01,254,672 股,反对 0 股,弃权 2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8%。

    5、审议通过《关于与关联财务公司重新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7,501,710 股,反对 3,752,962 股,弃权 20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2934%,关联股东中国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航发西安动力控制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航发南方工业有限公司、中国航发北京长空机械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航发沈阳黎明航空发动机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航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应已回避表决。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97,501,710 股,反对 3,752,962 股,弃权 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2934%

    6、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6.01 选举缪仲明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同意 689,096,2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5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01,088,82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
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60%。

    6.02 选举杨晖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同意 689,096,2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5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01,088,81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
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60%。

    6.03 选举朱静波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同意 689,096,2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5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01,088,81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
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60%。

    6.04 选举牟欣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同意 689,096,2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5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01,088,81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
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60%。

    6.05 选举刘浩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同意 689,096,2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5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01,088,81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
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60%。

    6.06 选举杨先锋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同意 689,096,2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5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01,088,81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
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60%。

    6.07 选举马川利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同意 689,096,2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5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01,088,81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
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60%。


    6.08 选举吴贵江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同意 689,096,2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5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01,088,81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
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60%。

    6.09 选举夏逢春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同意 689,096,2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5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01,088,81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
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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