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航发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修订对比表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 年修订)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董
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相关条款进行修订(见加黑字体部分),具体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五章 议事规则
第十四条 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 5 议事规则
并于会议召开前七天通知全体委员;会议由召 5.1 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并于会议召集人主持,召集人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它一名 开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会议由召集人主持,召
委员主持。 集人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它一名委员主持。
第十六条 委员会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 5.3 委员会会议表决方式为投票表决。
决、投票表决或通讯表决。
除修改以上条款外,对原《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编码形式进行了调整,其他内容不变。
中国航发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