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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738 深市 航发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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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发控制:监事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1-10-26

航发控制:监事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0738          证券简称:航发控制          公告编号:2021-056
            中国航发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航发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
议于 2021 年 10 月 25 日上午 10:30 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15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了应参会监事。应参加表决监事 3 人,亲自出席并表决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韩曙鹏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第三
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
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九届监
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韩曙鹏先生、王录堂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在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继续履行监事职责。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相关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未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对该议案表示同意。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财务公
司重新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关联财务公司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是为了更好地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协议中约定的事项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协议内容合法合规、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对该议案表示同意。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中国航发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0 月 25 日
    附件: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1.韩曙鹏,男,58 岁,管理学硕士,高级工程师。历任中航工业西控公司党委
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中航工业西控科技党委书记、董事;中航工业长空党委书记、总经理、董事;中航工业北京航科党委书记、监事;本公司监事;中国航发北京航科总经理、党委副书记;中国航发长空董事、党委副书记;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现任中国航发党组巡视组组长,中国航发北京航科高级专务;本公司监事会主席。

    韩曙鹏先生现任中国航发党组巡视组组长,中国航发北京航科高级专务,本公司监事会主席,构成与本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之间的关联关系。截止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
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 王录堂,54 岁,经济学学士,高级会计师,历任中国石化审计局(部) 综合处
处长,重大项目审计处处长。现任中国航发审计与法律事务部副部长;航发动力监事;本公司监事。

    王录堂先生现任中国航发审计与法律事务部副部长,航发动力监事,本公司监事,构成与本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之间的关联关系。截止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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