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37 证券简称:北方铜业 公告编号:2024-64
北方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北方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北方铜业”)于 2024 年 12 月
30 日召开了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 过 4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使用时及时归还至募集 资金专用账户。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北方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323 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股票 132,260,268 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 7.30 元,募集
资金总额为 965,499,956.40 元,扣除不含税的总发行费用人民币 14,261,403.80 元,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51,238,552.60 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4 年 12 月 23 日全部到位,并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 2024 年 12 月 25 日出具勤信验字【2024】第 0049 号验资
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 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 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根据《北方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以及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并结合各募投项目的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进行的调整,本次募集资金计划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调整前拟使用金额 调整后拟使用金额
年产 5 万吨高性能压延铜
1 带箔和 200 万平方米覆铜 239,648.02 70,000.00 66,158.86
板项目
2 补充流动资金 30,000.00 30,000.00 28,965.00
总计 269,648.02 100,000.00 95,123.86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29 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 28,398.45 万元,另公司第九届
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3,096.73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三、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情况
公司不涉及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关于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的建设进度,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或募投项目需要使用时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由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
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情况。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提升经营效益。根据公司测算,按最近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3.10%计算,一年可为公司减少财务费用约 1,240 万元(仅为测算数据)。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规范使用该部分资金。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后,相关资金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公司不会使用相关资金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0 日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未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 个月。
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7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未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七、保荐机构意见
关于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保荐机构认为:北方铜业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没有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未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本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八、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3、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决议;
4、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北方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意见》。
特此公告。
北方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