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37 证券简称:北方铜业 公告编号:2023-33
北方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提升北方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方铜业”、“上市公司”或“公司”)生产规模、中条山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条山集团”)及山西云时代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云时代”)切实履行《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北方铜业拟以现金收购中条山集团持有的侯马北铜铜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侯马北铜”或“标的公司”)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评估机构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水致远”)出具的《侯马北铜铜业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中水致远评报字[2023]
第 040011 号,以下简称“《评估报告》”),侯马北铜在评估基准日 2023 年 3 月
31 日经评估后的资产总额为 195,738.93 万元,负债总额为 161,847.49 万元,股
东全部权益评估值为 33,891.44 万元。以上述评估值为基础,交易双方协商确定侯马北铜 100%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资产”或“标的股权”)的最终作价为 33,891.46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侯马北铜系公司控股股东中条山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公司与侯马北铜属于同一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由于本次交易金额超过 3,000 万元,且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5%,本次交易事项应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公司与中条山集团于 2023 年 7 月 17 日在山西省运城市垣曲县签署了《中条
山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与北方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侯马北铜铜业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此事项后,协议正式生效。
2023 年 7 月 18 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收购侯马北铜铜业有限公司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本次交易,关联董事魏迎辉、高建忠、李晨光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的对手方中条山集团概况如下:
1、企业名称:中条山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000110014497J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经营场所:山西省运城市垣曲县东峰山
5、法定代表人:魏迎辉
6、注册资本:87,386.1 万元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矿山机械制造;建筑工程用机械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常用有色金属冶炼;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工程管理服务;工业工程设计服务;门窗制造加工;水泥制品制造;铸造用造型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矿产资源勘查;水泥生产;住宿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8、关联关系:中条山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
中条山集团的控股股东为山西云时代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云时代”),实际控制人为山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山西省国资委”)。中条山集团的股权结构图如下:
9、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指标: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中条山集团经审计
的资产总额 1,390,771.40 万元,负债总额 896,484.13 万元,净资产 494,287.26 万
元,2022 年度营业收入 2,819,407.54 万元,利润总额 61,074.28 万元,净利润
45,455.25 万元。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概况
1、交易标的名称和类别
本次交易标的为侯马北铜 100%股权,本次交易类别为收购股权。
2、交易标的权属状况说明
中条山集团所持侯马北铜 100%股权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
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存在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3、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侯马北铜铜业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49,426.82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苗安业
成立时间:2011 年 1 月 28 日
住所:侯马市望高路 818 号
经营范围:销售:冶炼渣。生产:硫酸;压缩、液化气体;铜制品加工销售;铜冶炼、金冶炼、银冶炼及销售(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标的公司股东的基本情况
标的公司控股股东为中条山集团,持有标的公司 100%股权。中条山集团情
况参见本公告之“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标的公司的股权结构图如下:
5、标的公司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 3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188,147.46 179,170.68
负债总额 161,847.48 151,856.66
净资产 26,299.97 27,314.02
项目 2023 年 1-3 月 2022 年度
营业收入 8.38 12.90
利润总额 -1,208.24 -5,531.83
净利润 -1,208.24 -5,531.83
注:财务数据已经符合证券法规定的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6、本次交易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
本次交易完成后,侯马北铜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次交易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具有一定的积极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7、失信情况
经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网站公开查询,侯马北铜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8、标的公司权属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侯马北铜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涉及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侯马北铜《公司章程》或其他文件中不存在法律法规之外其他限制股东权利的条款,也不存在关联方对其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二)交易标的评估情况和定价情况
根据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评估机构中水致远出具的《评估报告》,以 2023 年 3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侯马北铜经审计后的资产账面价
值 188,147.46 万元,评估值 195,738.93 万元,评估增值 7,591.47 万元,增值率
4.03%;负债账面价值 161,847.49 万元,评估值 161,847.49 万元,无增减值变化;股东全部权益账面价值26,299.97 万元,评估值 33,891.44万元,评估增值7,591.47
万元,增值率为 28.86%。2023 年 7 月 17 日,上述评估报告已经山西云时代备案。
以上述评估值为基础,交易双方协商确定侯马北铜 100%股权的最终作价为
33,891.46 万元。
四、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1、甲方(转让方):中条山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收购方):北方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丙方(目标公司):侯马北铜铜业有限公司
甲方拟将其持有的丙方全部股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以现金方式购买标的股权。
2、根据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侯马北铜在评估基
准日 2023 年 3 月 31 日的评估价值为 33,891.44 万元人民币(大写)叁亿叁仟捌
佰玖拾壹万肆仟肆佰元整(¥338,914,400.00 元)。以上述评估值为基础,甲乙双方协商确定标的股权的最终作价为 33,891.46 万元人民币(大写)叁亿叁仟捌佰玖拾壹万肆仟陆佰元整(¥338,914,600.00 元)。
3、双方同意,下述先决条件的完成是本次交易交割之前提:(1)甲方已依据其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完毕批准本次交易的内部决策程序,并获得有权国资监管部门或其授权主体的批准;(2)乙方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本次交易;(3)标的股权的资产评估报告经有权国资监管部门或其授权主体备案/核准。
4、甲方在先决条件全部得到满足后 10 个工作日内或甲乙双方另行约定的其
他日期进行标的股权的交割,甲方应于交割日办理完成标的股权变更的工商登记手续,乙方于交割日成为标的股权的持有人,合法享有和承担标的股权所代表的一切权利和义务。
为了确保顺利完成侯马北铜股权交割,甲乙双方应尽快协助丙方办理将标的股权登记于乙方名下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甲方应当给予必要的协助。
5、各方同意,过渡期间标的股权运营过程中所产生的盈利和亏损、其他原因增加或减少的净资产均由乙方承担。
甲方承诺:过渡期内对标的股权以审慎尽职的原则行使股东权利、享有相关
资产权益、履行义务并承担责任在过渡期内,除取得乙方的书面同意,不得进行如下行为:
(1)在标的股权上设定任何质押、担保、留置或其他方式的第三者权益;
(2)作出任何同意分配丙方利润的决议,或以任何形式分配丙方的利润;
(3)将其持有标的股权转让给乙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或同意丙方以增资或其他方式引入外部投资者;
(4)进行任何影响丙方正常经营活动的异常交易或引致异常债务的其他行为。
6、各方确认,标的股权交割后,乙方有权根据证券监管部门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要求,按照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对丙方的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进行适当的确认或调整。
交割日前甲方应在其股东权利范围内促使丙方依法持续履行其作为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交割日后,除乙方任命的相关人员外,丙方不因本次交易而发生额外的人员安排问题。
7、甲方和丙方向乙方作出如下承诺:
(1)除先决条件全部得到满足外,甲方和丙方已按照或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签署和办理一切必要的文件及批准和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以保证进行本协议所述的本次标的股权转让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如本次股权转让涉及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债权人、担保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