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37 证券简称:北方铜业 公告编号:2022-70
北方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北方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合计11人计划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合计增持公司股份使用金额不低于140万元人民币。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自2022年11月8日(含当日)起6个月。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政策因素等,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实施的风险。
2022年11月8日,公司收到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拟以自有资金增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本次增持主体为董事长魏迎辉先生,副董事长、总经理姜卫东先生,副董事长高建忠先生,董事、副总经理丁宏先生,董事李晨光先生,监事会主席昝月法先生,职工监事崔钢先生,副总经理吕仁杰先生,副总经理吕勇先生,财务总监薛永红先生,董事会秘书杨云涛先生,合计11人(以下合称“增持主体”)。
2、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除职工监事崔钢先生已持有公司股票3,8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002%,其他增持主体均未持有公司股份,增持主体过去12个月内无已披露的增持计划,且过去6个月内均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本次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发展前景及公司股票长期投资价值的信心,同时为提升投资者信心,促进公司股东与管理者的利益趋同,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利益和资本市场稳定,更好地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2、增持的股份种类和增持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无限售条件的 A 股普通股股份。
3、增持的实施期限: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间自2022年11月8日(含当日)起6个月。
4、增持金额:增持主体计划合计增持股份使用金额不低于140万元人民币,具体如下:
本次计划增持股份使用金额不低于
序号 姓名 职务 (万元人民币)
1 魏迎辉 董事长 20.00
2 姜卫东 副董事长、总经理 20.00
3 高建忠 副董事长 15.00
4 丁 宏 董事、副总经理 20.00
5 李晨光 董事 10.00
6 昝月法 监事会主席 10.00
7 崔 钢 职工监事 5.00
8 吕仁杰 副总经理 10.00
9 吕 勇 副总经理 10.00
10 薛永红 财务总监 10.00
11 杨云涛 董事会秘书 10.00
合计 140.00
5、增持价格:本次增持计划不设价格区间,增持主体将结合市场以及公司股价等情况择机实施。
6、本次增持不是基于增持主体的特定身份,如丧失相关身份也将继续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7、增持资金安排:本次增持计划所需资金均为增持主体的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8、本次增持股份锁定安排:本次增持股份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锁定期限的安排。
9、增持主体承诺:增持主体承诺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以及将在上述实施期限内完成增持计划。
三、本次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政策因素等,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相关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说明
本次增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本次增持计划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增持计划实施期间需同时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限制买卖公司股份的规定。
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增持主体将根据股本变动,对增持计划进行相应的调整。
公司将持续关注增持主体增持公司股份情况,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增持主体出具的《关于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北方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1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