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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风化工: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公告日期:2021-09-30

南风化工: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0737            证券简称:南风化工            公告编号:2021-82
            南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南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简称:南风化工,
证券代码:000737)股票交易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内(2021 年 9 月 27 日、2021
年 9 月 28 日、2021 年 9 月 29 日)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25.00%,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未发现前期披露的信息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者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近期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2020 年 9 月 30 日,公司披露了《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2020 年 10 月 30 日,公司披露了
《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后进展公告》;2020 年 11 月 30 日,公司披露了
《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后进展公告》;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披露了
《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后进展公告》;2021 年 1 月 23 日,公司披露了《重
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草案)》;2021 年 2 月 10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重组问询函

回复的公告》;2021 年 2 月 22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获得山
西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批复的公告》;2021 年 2 月 23 日,公司披露了《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 年 2 月 24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重大
资产重组相关财务数据有效期延期的公告》;2021 年 3 月 4 日,公司披露了《关
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补正通知书>的公告》;2021 年 3 月 27 日,公
司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财务数据有效期延期的公告》;2021 年 4 月 9日,公司披露了《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2021 年 4 月 16 日,公司披露了《关
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的公告》;2021 年 5 月 7 日,公司披
露了《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
2021 年 6 月 10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延期回复<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
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2021 年 7 月 17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中国证
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反馈回复的公告》;2021 年 8 月 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
的公告》;2021 年 9 月 10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
查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反馈回复的公告》;2021 年 9 月 18 日,公司披露了《关
于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委员会工作会议安排的提示性公告》;2021 年 9月 24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
停牌公告》;2021 年 9 月 25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及
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委
员会审核有条件通过暨股票复牌的公告》;2021 年 9 月 28 日,公司披露了《关
于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意见的回复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一年九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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