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36 证券简称:中交地产 公告编号:2022-091
债券代码:114547 债券简称:19 中交债
债券代码:149192 债券简称:20 中交债
债券代码:149610 债券简称:21 中交债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股份实施情况公告
股东湖南华夏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曾于 2021 年 12 月
15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了《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大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21-176)。湖南华夏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集团”) 及其一致行动人计划减持我司股票,其中,自上述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的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 13,900,000 股(占我司总股本比例约 1.99%);自上述减持计划公告之日后的 6 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27,800,000 股(占我司总股本比例约 3.99%)。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华夏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上述减持计划的实施时间已到期,根据有关规定,现将华夏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减持股份情况
(1)湖南华夏减持情况
减持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均价 (股) (%)
(元)
集中竞价交易 2022.01.07-2022.04.14 11.33 7,525,930 1.08%
湖南华夏
投资集团 大宗交易 2022.01.27-2022.01.27 6.51 2,440,000 0.35%
有限公司 合 计 / 10.15 1.43%
9,965,930
(2)彭程减持情况
减持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均价 (股) (%)
(元)
集中竞价交易 2022.04.07-2022.06.29 21.12 2,120,000 0.3%
彭程 大宗交易 / / / /
合 计 / 21.12 2,120,000 0.3%
(3)湖南华夏及彭程合计减持情况
减持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均价 (股) (%)
(元)
湖南华夏 集中竞价交易 2022.01.07-2022.06.29 13.48 9,645,930 1.38%
投资集团
有限公司 大宗交易 2022.01.27-2022.01.27 6.51 2,440,000 0.35%
及一致行 合 计 / 12.07 1.73%
动人彭程 12,085,930
(4)其它说明
本次湖南华夏减持股份来源为2008年12月实施定向增发发行的股份。
上述减持期间,湖南华夏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减持达到 1%时,及
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详见我司于 2022 年 3 月 24 日披露的《关于
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变动 1%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27。
自2022年3月24日披露减持变动1%的公告至2022年7月6日,湖南华夏及一致行动人累计减持我司股份比例为 0.86%。
2.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1)湖南华夏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2021.12.15 收盘后)
股数(股) 占总股本 股数(股) 占总股本
比例(%)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38,605,091 5.55% 28,639,161 4.12%
湖南华夏
投资集团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38,605,091 5.55% 28,639,161 4.12%
有限公司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2)彭程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2021.12.15 收盘后)
股数(股) 占总股本 股数(股) 占总股本
比例(%)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10,524,696 1.51% 8,404,696 1.21%
彭程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0,524,696 1.51% 8,404,696 1.21%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3)湖南华夏及彭程减持前后合计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2021.12.15 收盘后)
股数(股) 占总股本 股数(股) 占总股本
比例(%) 比例(%)
湖南华夏 合计持有股份 49,129,787 7.06% 37,043,857 5.33%
投资集团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有限公司 49,129,787 7.06% 37,043,857 5.33%
及一致行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动人彭程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湖南华夏及其一致行动人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承诺的要求。
2、本次减持在湖南华夏及其一致行动人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范围内,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的情况。
三、备查文件
湖南华夏及其一致行动人出具的《关于减持中交地产股份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7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