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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华科技:关于聘任公司总法律顾问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08-26

振华科技:关于聘任公司总法律顾问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0733      证券简称:振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2-080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总法律顾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2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法律顾问的议案》。为加强企业法制建设、全面落实企业法律顾问制度、推动完善法律管理组织体系,公司设置总法律顾问岗位,总法律顾问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中的相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常务副总经理潘文章先生担任公司总法律顾问,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潘文章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04%,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部门处罚;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
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潘文章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附件:潘文章先生简历

    特此公告。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26 日

附件

                      潘文章先生简历

  潘文章:男,1965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居留权,贵州财经大学财务管理专业,本科学历。曾任新云电子元器件有限责任公司总会计师,中国振华电子集团有限公司财务资产部长,公司副总经理、总会计师、常务副总经理,现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兼规划科技部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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