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决议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于2021年9月29日召开会议,审议提名公司总会计师人选。应出席会议委员 3 名,实际出席委员 3 名。会议由提名委员会召集人赵敏主持。根据《公司章程》及《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公司总会计师候选人的个人履历、教育背景、工作业绩等情况进行了审查,并征求被提名人同意,提名胡光文为公司总会计师,任期与第八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我们认为:被提名人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非失信被执行人,同意将以上人员作为公司高管人选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委员签名:赵 敏 张瑞彬 肖立书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1 年 9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