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33 证券简称:振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1-48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对标企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振
华科技”)于 2021 年 5 月 18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对标企业的议案》,该议案尚 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一)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30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 议案》《关于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公告编号分别为
2018-65、2018-66、2018-67,巨潮资讯网,披露日期 2018 年 12 月
1 日。
(二)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8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修订)》《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管理办法(修订)》《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修订)》。公告编号分别为 2019-84、2019-85、2019-87、2019-88,
巨潮资讯网,披露日期 2019 年 8 月 10 日。
(三)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26 日召开 2019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修订)》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修订)》《2018 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的议案。公告编号为 2019-103,
巨潮资讯网,披露日期 2019 年 8 月 27 日。
(四)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10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 2019 年10月10日为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日,向 369名激励对象授予914.1万份股票期权。公司在办理股票期权授予期间,按照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的规定,对特定对象的股票期权进行了扣除,此次授予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的总人数由 369 人调整为
368 人,授予的股票期权总数量由 914.1 万份调整为 911.1 万份,详
见2019年10月25日披露的《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授予完成的公告》。
公告编号为 2019-113,巨潮资讯网,披露日期 2019 年 10 月 12 日。
(五)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2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注销部分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公司 2019 年及 2020 年分配现金股利的情况对应调整行权价格,调整后的行权价格为 11.82 元/份;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 3 名激励对象已离职,公司注销 3 名已离职人员所持已获授权但尚未行权的全部 39 万份股票期权。公告编号为 2021-09,巨潮资讯网,披露日期 2021 年 2月 2 日。
二、调整对标企业的依据、原因及调整情况
为保证对标业绩的合理性,保持一定的样本量,公司拟对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对标企业进行调整,由 17 户调整为 18 户,对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原对标企业中的 2 户对标企业因与公司业务差异较大,其经营业绩指标发生重大变化,不再具备可比性,拟将这 2户企业调出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对标企业名单,同时补充纳入 3
户与公司主营业务契合度较高的同行业企业为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对标企业。
(一)调整前对标企业情况
证券代码 证券名称 证券代码 证券名称
300657.SZ 弘信电子 002618.SZ 丹邦科技
000636.SZ 风华高科 600206.SH 有研新材
300460.SZ 惠伦晶体 002156.SZ 通富微电
600237.SH 铜峰电子 300493.SZ 润欣科技
002199.SZ 东晶电子 603005.SH 晶方科技
300446.SZ 乐凯新材 600584.SH 长电科技
603133.SH 碳元科技 300458.SZ 全志科技
002138.SZ 顺络电子 300223.SZ 北京君正
300613.SZ 富瀚微
(二)调整对标企业的依据
根据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若在年度考核过程中,上述对标企业主营业务出现重大变化导致不再具备可比性,则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对相关样本进行剔除或更换”;根据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修订)》,“股东大会审批计划的变更与终止(经股东大会审议后的激励计划)”;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对已通过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方案进行变更的,应当及时公告及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且不得包括下列情形:1.导致加速行权或提前解除限售的情形;2.降低行权价格或授予价格的情形。独立董事、监事会应当就变更后的方案是否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存在明显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独立意见。律师事务所应当就变更后的方案是否符合本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否存在明显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专业意见。
(三)拟调整情况
1.拟调出对标企业及原因
晶方科技主要从事传感器领域的封装测试业务,为全球晶圆级芯片尺寸封装服务的主要提供者与技术引领者,产品主要包括影像传感器芯片、生物身份识别芯片等,主要应用在手机、安防监控、身份识别、3D 传感等电子领域。
通富微电主要从事集成电路封装测试业务,是国内前三大 IC 封装测试企业。
上述 2 户企业与公司主营业务差异较大,同时,由于国际形式变化,终端电子产品需求旺盛,导致国内半导体封测市场非正常的爆发式增长,以及 2020 年 1 月以来国家陆续出台一系列政策支持其行业发展,造成 2 户企业 2018 年至今经营业绩波动较大。
2. 拟补充纳入的对标企业及原因
为保证样本公司数量的合理性及对标结果的代表性,更加充分体现对标行业的整体业绩表现、全面反映行业业绩波动,本次拟补充纳入与公司主营业务契合度高的 3 家同行业企业,具体如下:
(1)宏达电子:主要业务为电子元器件,产品主要包括固体电解质钽电容器、非固体电解质钽电容器、陶瓷电容器、微电路模块等,与公司主营业务一致,是公司目前最主要的竞争企业,具有较高可比性。
(2)华微电子:公司是国内技术领先、产品种类最为齐全的功率半导体器件 IDM 公司,主要产品为半导体分立器件,与公司主营业务一致,具有较高可比性。
(3)三安光电:主要业务公司为外延片生长和芯片制造,主要产品包括化合物半导体产品、材料、废料销售等,与公司主营业务一致,且该企业是新型半导体未来发展的主要代表企业,具有较高可比性。
(四)调整后对标企业情况
综上原因,拟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对标企业总数将由原 17 户企业调整至 18 户企业,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调整后对标企业具体如下:
证券代码 证券名称 证券代码 证券名称
300657.SZ 弘信电子 002618.SZ 丹邦科技
000636.SZ 风华高科 600206.SH 有研新材
300460.SZ 惠伦晶体 300493.SZ 润欣科技
600237.SH 铜峰电子 002199.SZ 东晶电子
300446.SZ 乐凯新材 600584.SH 长电科技
603133.SH 碳元科技 300458.SZ 全志科技
002138.SZ 顺络电子 300223.SZ 北京君正
300613.SZ 富瀚微 300726.SZ 宏达电子
600360.SH 华微电子 600703.SH 三安光电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对标企业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调整原因、依据及调整情况真实合理,有利于实现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的激励与约束,进一步激发振华科技内在发展活力。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对标企业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认真审阅了调出的 2户对标企业公开信息披露资料,2 户企业与公司主营业务差异较大,产品市场规模非正常的爆发式增长,经营业绩波动较大,不再具备可比性,公司本次结合主营业务、行业地位、经营规模而补充纳入的 3户对标企业与公司主营业务契合度高,建议客观合理,因此同意公司本次调整对标企业事项,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对标企业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审批,符合《公司章程》及《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对标企业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