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33 证券简称:振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1-30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的议案。此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利润分配预案内容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 年度公司母公司
净利润为 125,203,394.41 元,扣除根据《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规定计 提的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 25,040,678.88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 润773,069,161.80元,减去报告期分配2019年度现金红利25,740,280.90 元,年末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847,491,596.43 元。
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2020 年末总股本 514,805,618 股
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50 元(含税),派发金额为 77,220,842.70
元,实施分配后母公司结存未分配利润为 770,270,753.73 元。
以上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及中国证监会《关 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国证监会《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本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 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公司作出的 相关承诺。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综合考虑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
在保证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拟定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
及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同意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体现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性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公司董事会提出的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四)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