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33 证券简称:振华科技 公告编号:2019-113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 股票期权授予日:2019 年 10 月 10 日
2. 股票期权授予数量:914.1 万份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 成就。公司于2019年10月1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2019年10月10 日为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日,向369名激励对象授予914.1万份股票 期权。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简述
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8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草案)(修订))(以下简称“激励计划”),主要内容如下:
1.激励方式: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激励工具为股票期权。
2.标的股票来源: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标的股票来源为 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3.标的股票数量: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938万份股票期权,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总股本46,934.22万股的2.00%。
4.激励对象: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核并经公司监事会审核,具备本计划激励对象资格的人员共计370人,具体分配如下表:
授予股票 占授予总量 占总股本比
序号 姓名 职务
(万份) 比例(%) 例(%)
1 杨林 董事长 20 2.13% 0.0426%
2 付贤民 董事 20 2.13% 0.0426%
3 肖立书 董事、总经理 20 2.13% 0.0426%
4 潘文章 常务副总经理、总会计师 18 1.92% 0.0383%
5 马建华 总工程师 15 1.60% 0.0320%
6 陈刚 副总经理 15 1.60% 0.0320%
7 马晋川 副总经理 15 1.60% 0.0320%
8 杨凯 副总经理 15 1.60% 0.0320%
9 王海 副总经理 15 1.60% 0.0320%
10 齐靖 董事会秘书 15 1.60% 0.0320%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360 人) 770 82.09% 1.6406%
合计共 370 人 938 100.00% 1.9985%
5.行权安排
在可行权日内,若达到本计划规定的行权条件,授予的股票期权自授予日起满24个月后,激励对象应在未来36个月内分三期行权。
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可行权数量占获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授权益数量比例
第一个 自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36
40%
行权期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 自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48
30%
行权期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 自授予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60
30%
行权期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激励对象必须在期权行权有效期内行权完毕。若达不到行权条件,则当期股票期权不得行权。若符合行权条件,但未在上述行权期全部行权的该部分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6.行权价格:本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初始行权价格为11.92元/股。在本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股票期权行权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将做相应的调整。
7.股票期权行权条件
(1)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本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在行权期的3个会计年度中,分年度进行绩效考核并行权,以达到绩效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行权条件。
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业绩考核目标
(1)以2018年为基础,2020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5%,且不低于2020
第一个行权期
年度同行业对标企业75分位值水平;
(2)2020年度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4.25%,且不低于2020年度同行业
对标企业75分位值水平;
(3)2020年度ΔEVA为正值。
(1)以2018年为基础,2021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45%,且不低于2021
年度同行业对标企业75分位值水平;
第二个行权期 (2)2021年度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4.75%,且不低于2021年度同行业
对标企业75分位值水平;
(3)2021年度ΔEVA为正值。
(1)以2018年为基础,2022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65%,且不低于2022
年度同行业对标企业75分位值水平;
第三个行权期 (2)2022年度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5.25%,且不低于2022年度同行业
对标企业75分位值水平;
(3)2022年度ΔEVA为正值。
上述净资产收益率是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若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公司进行发行证券募集资金的,计算发行当年净资产收益率时不考虑因发行证券募集资金对净资产的影响(即净资产为扣除证券发行当年证券发行募集资金后的净资产值);从证券发行次年起,解除限售条件中的净资产收益率调整为不低于“证券发行当年的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计算净资产收益率时,剔除会计政策及会计处理办法调整造成的影响,具体金额以董事会认定金额为准。
(2)个人绩效考核为一般及以上
根据《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若激励对象考核为较差及很差的,公司将按照本计划的规定,注销其相
对应行权期所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二)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8年11月30日,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8年12月1日至2018年12月10日,在公司张榜公示了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的异议。
3. 2019年8月8日,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等议案,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调整,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19年8月10日至2019年8月19日,在公司张榜公示了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的异议。
5.2019年8月16日,公司收到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转发的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务院国资委”)《关于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批复》(国资考分[2019]368 号),国务院国资委原则同意振华科技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原则同意振华科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业绩考核目标。
6.2019年8月26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修订)》、《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及在公司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须的全部事宜。
7.2019年10月10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董事会确定本次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2019年10月10日,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意见。
二、本次授予股票期权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差异情况说明
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5名不得作为激励对象人员和1名离职人员不再具备激励资格,拟授予的股票期权23.9万份相应扣除。此次授予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的总人数由370人调整为369人,授予的股票期权总数量由938万份调整为914.1万份。
公司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激励对象将来行权时,董事会将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和《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相关规定,对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作出调整。
除上述事项外,本次授予的激励计划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其他差异。
三、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6个月买卖公司
股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董事杨林、付贤民、肖立书,公司高管潘文章、马建华、陈刚、马晋川、杨凯、王海、齐靖在授予日前6个月内无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四、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条件及董事会对本次授予条件满足的情况说明
(一)授予条件
根据激励计划中关于股票期权的授予条件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条件为: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