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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729 深市 燕京啤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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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京啤酒:16燕京啤酒关于公司部分董监高变更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8

燕京啤酒:16燕京啤酒关于公司部分董监高变更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0729      证券简称:燕京啤酒      公告编号:2022-16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董监高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高管变更情况

    1、董事、董事长及总经理、副总经理辞职情况

    (1)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赵晓东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赵晓东先生由于个人工作岗位调整原因提出辞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辞职生效后将继续在公司控股子公司任职。赵晓东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影响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正常运作。因此,赵晓东先生的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我们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客观、独立判断立场,对赵晓东同志任期内辞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总经理职务的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发表独立意见:赵晓东同志辞职的原因与实际情况一致,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及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公司董事会应尽快选举董事长、聘任总经理。

    (2)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董学增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董学增先生由于个人工作岗位调整原因提出辞去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副总经理职务,辞职生效后将继续在公司担任其他非董监高职务。董学增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影响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正常运作。因此,董学增先生的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3)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郭卫平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郭卫平先生由于个人工作岗位调整原因提出辞去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副总经理职务,辞职生效后将继续在公司担任党委委员及在公司控股子公司任职。郭卫平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影响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正常运作。因此,郭卫平先生的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4)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贾凤超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贾凤超先生由于个人工作岗位调整原因提出辞去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生效后将继续在公司担任党委委员职务。贾凤超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影响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正常运作。因此,贾凤超先生的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上述人员原定任期届满日为2023年 9月15日,截止本公告日,赵晓东先生、
贾凤超先生未持有“燕京啤酒”股票,董学增先生持有“燕京啤酒”31032 股,郭卫平先生持有“燕京啤酒”31034 股,上述人员在任职期间不存在未履行承诺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董学增先生、郭卫平先生将自实际离任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其持有及新增的本公司股份。

    公司及董事会衷心感谢赵晓东先生、董学增先生、郭卫平先生、贾凤超先生在任期间对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公司董事会将尽快选举董事长、聘任总经理。
    2、补选董事情况

    (1)选举耿超先生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董事会成员人数的议案》、《关于提名耿超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根据董事会组成人员安排,公司董事会提名耿超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与第八届董事会一致。

    (2)选举刘景伟先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选举董事会成员人数的议案》、《关于提名刘景伟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根据董事会组成人员安排,公司董事会提名刘景伟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与第八届董事会一致。独立董事候选人须经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董事选举通过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3、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1)经审阅董事候选人资料,本次提名的董事候选人耿超先生、刘景伟先生均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专业能力和职业素质,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条件,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工作经验,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

    (2)本次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形。

    (3)上述董事候选人选举通过后,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
    (4)独立董事候选人刘景伟先生除具备担任董事任职资格之外,还具有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则,具有五年以上会计专业工作经验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刘景伟先生已经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我们同意提名耿超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刘景伟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将相关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变更情况

    1、监事辞职情况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近日收到闻卿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闻卿先生由于个人工作岗位调整原因提出辞去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职务,辞职生效后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闻卿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因此,闻卿先生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新任监事前仍将依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规定,履行监事职责。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闻卿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公司及监事会衷心感谢闻卿先生在任期间对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

    2、补选监事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提名乔乃清女士为公司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监事会提名乔乃清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任期与第八届监事会一致。该事项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

    1、  耿超先生简历

    耿超:男,1975 年出生,中共党员,法学硕士。历任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
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政策法规处副处长、全面深化市属国资国企改革工作办公室主任,北京市顺义区国资委党委书记、主任,北京燕京啤酒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现任北京燕京啤酒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耿超先生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本公司股东北京燕京啤酒集团有限公司有任职,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燕京啤酒”股票。

    2、  刘景伟先生简历

    刘景伟:196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注册会计
师。历任林业部林业基金管理总站贷款处职员、北京林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师、北京金城园林公司副总经理、岳华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现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担任朗玛信息股份有限公司、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有色矿业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刘景伟先生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
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与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燕京啤酒”股票。

    3、  乔乃清女士简历

    乔乃清:女,1971 年 4 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正高级会计师职称。历
任北京控股有限公司北京资金财务部副经理、审计部经理、审计风控部总经理。现任北京控股有限公司审计风控部总经理。

    乔乃清女士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北京控股有限公司有任职,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燕京啤酒”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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