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29 证券简称:燕京啤酒 公告编号:2022-12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预案须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的 2021 年度审计报告,
公司 2021 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228,011,068.22 元;公司(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7,628,825,895.73元,2021年实现净利润700,571,270.36
元,提取盈余公积 70,057,127.03 元,分配 2020 年度利润 62,007,865.50 元,
年末公司(母公司)未分配利润 8,197,332,173.56 元;公司年初可供上市公司股东分配的利润 3,700,380,083.25 元,2021 年末可供上市公司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796,326,158.94 元。
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采取派发现金股利的方式,拟按 2021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2,818,539,341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现金 0.40 元(含税),不送红股,
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拟共分配现金股利 112,741,573.64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分配。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合规、合理性说明
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等规定,是
公司积极回报广大股东的具体体现。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须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请
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一)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本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三)本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