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29 证券简称:燕京啤酒 公告编号:2018-13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5月25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5月24日—2018年5月2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
月25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24日下午15:00至2018年5月25日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顺义区双河路九号燕京啤酒科技大厦会议室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赵晓东先生
6、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共 27人,代表股份
1,735,387,22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818,539,341股的61.57%。
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16 人,代表股份 1,695,889,60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818,539,341股的60.17%;
(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11人,代表股份共39,497,622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818,539,341股的1.40%。
2、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出席的情况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21人,代表股份64,835,42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818,539,341股的2.30%。
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10人,代表股份25,337,802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818,539,341股的0.90%;
(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11人,代表股份共39,497,622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818,539,341股的1.40%。
3、公司董事、监事、部分高管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董事会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35,234,6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12%;
反对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64,682,824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46%;
反对2,6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4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监事会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35,034,6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97%;
反对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弃权20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5%。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64,482,82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562%;
反对 2,6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0%;
弃权 200,0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085%。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35,034,6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97%;
反对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弃权20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5%。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64,482,82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562%;
反对 2,6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0%;
弃权 200,0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085%。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2017年年度报告》及《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35,034,6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97%;
反对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弃权20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5%。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64,482,82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562%;
反对 2,6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0%;
弃权 200,0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085%。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1、2017年,母公司实现税后净利润632,548,234.04元,分配如下:
(1)按税后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63,254,823.40元;
(2)按税后净利润的5%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31,627,411.70元;
以上两项基金提取后,当年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537,665,998.94元。累计
未分配利润 6,235,586,766.87元。公司拟按 2017年 12月 31 日总股本
2,818,539,341股为基数,每10股派现金0.2元(含税),所余未分配利润结转
下年度。
2、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35,034,6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97%;
反对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弃权20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5%。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64,482,82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562%;
反对 2,6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0%;
弃权 200,0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085%。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2017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报酬及续聘2018年
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32,444,7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04%;
反对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弃权2,78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08%。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61,892,92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4616%;
反对 2,6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0%;
弃权 2,789,9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03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2017年度内控审计报酬及续聘2018年度内
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32,444,7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04%;
反对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弃权2,78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08%。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61,892,92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4616%;
反对 2,6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0%;
弃权 2,789,9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03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35,034,6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97%;
反对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弃权20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5%。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64,482,82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5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