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之五
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2017年实
现利润总额820,389,673.90 元。本公司于2017年12月28日被山
东省科技厅、财政厅、国税局、地税局批准为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三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本公司从2017年 1月 1日起执行 15%所得税率,2017年所得税总额为109,759,110.09元,实现净利润为710,630,563.81 元。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提取10%的盈余公积金71,063,056.38元。2017年实现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 639,567,507.43 元,加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2,990,535,018.94元,至2017年末累计可供投资者分配利润为3,630,102,526.37 元。
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1、以2017年12月31日的股本922,602,311股为基数,每10股分配现金5.00元人民币(含税)。A股个人所得税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联合发布的财税〔2015〕101号《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相关规定执行。B股按股东会召开日第二天的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合港币兑付(外籍个人股东按财税字(1994)020号规定免税,非居民企业股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等有关规定减按10%征收企业所得税)。
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之五
2、实施上述分配方案分配股息461,301,155.50元,剩余可供分配利润3,168,801,370.87元结转到以后年度。
该分配预案已经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