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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东方A: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以及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达到行权条件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04

京东方A: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以及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达到行权条件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 A      公告编号:2023-020
证券代码:2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 B      公告编号:2023-020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 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以 及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达到行权条件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3 月 31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以及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达到行权条件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称“《激励计划》”)等的有关规定,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称“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已达到行权条件。根据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由董事会为满足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或行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情况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0 年 8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
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审议<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授予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对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事项分别发表了意见。

  2、2020 年 8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核实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并在巨潮资讯网公告了《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司通过公司网站于 2020 年 8 月 31 日
至 2020 年 9 月 9 日期间对上述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予以公示。公
示期满,公司未收到对名单中激励对象是否符合授予资格的异议。公
司于 2020 年 11 月 12 日披露了《公司监事会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与
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0 年 10 月 30 日,公司收到实际控制人北京电子控股有限
责任公司转发的北京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批复》(京国资[2020]77 号),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原则同意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

  4、2020 年 11 月 17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股权激励相关议案,本次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
  5、2020 年 11 月 18 日,公司在对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于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的基础上,出具了《公司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在自查期间,未发现核查对象利用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或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

  6、2020 年 12 月 21 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本
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授权日为 2020 年 12 月 21 日,向 1,988 名激励
对象首次授予 596,229,700 股股票期权,向 793 名激励对象授予321,813,800 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监事会对调整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及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报告。

  7、2020 年 12 月 29 日,公司完成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并于 2020 年 12 月 30 日披露了《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6)。

  8、2021 年 8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
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以及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对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相关事项分别发表了意见(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31 日披露的《关于调整公司 2020 年股票期
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3;《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4;《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5;《关于向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6)。

  9、2021 年 9 月 16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回购注销部分限
制性股票事项获得股东大会批准。

  10、2021 年 10 月 22 日,公司完成了预留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
工作,并于 2021 年 10 月 23 日披露了《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4)。

  11、2021 年 11 月 4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了本次激励计划的 15,978,700 股股票期权的注
销工作;2021 年 11 月 8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了本次激励计划的 3,029,300 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工作。

  12、2022 年 8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
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以及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对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相关事项分别发表
了意见(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30 日披露的《关于调整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9;《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0;《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1)。

  13、2022 年 9 月 15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获得股东大会批准。

  14、2022 年 10 月 14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了本次激励计划的 24,073,200 股股票期权的注销工作及 6,153,700 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工作。


  15、2023 年 3 月 31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
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以及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达到行权条件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对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相关事项分别发表了意见(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4 日披露的《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
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以及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达到行权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

  (二)本次激励计划方案授予情况

  2020 年 12 月 21 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
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的授予日/
授权日为 2020 年 12 月 21 日,向 793 名激励对象授予 321,813,800 股
限制性股票,并向 1,988 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596,229,700 股股票期权。

  2021 年 8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
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预留股票期权的授权日为 2021 年8 月27 日,向 110 名激励对象授予 33,000,000 股股票期权。

  (三)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1、鉴于本次股票期权确定的首次授予的 2,023 名激励对象中,35
名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公司拟授予的股票期权,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规定,该 35 名员工不再作为本次股票期权的首次授予对象。本次调整后,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2,023 名调整为 1,988 名,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606,900,000 股调整为 596,229,700 股。预留的股票期权与《激励计划》保持一致,无变化差异。鉴于本次限制性股票确定的 841名激励对象中,48名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公司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规定,该 48 名员工不再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对象;此外,因个人原因,考虑员工认购意愿,5 名员工认购权益数量较公司授予权益数量有所减少。本次调整后,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841 名调整为 793 名,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由 341,250,000 股调整为
321,813,800 股。2020 年 12 月 21 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
十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授权日为 2020 年 12 月 21 日,向 1,988
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596,229,700 股股票期权,向 793 名激励对象授予 321,813,800 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监事会对调整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及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报告。
2020 年 12 月 29 日,公司完成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登记工作。

  2、因公司实施了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2021 年 8 月 27 日,公
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以及限制性股票的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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