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京东方 A 股票代码:000725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京东方 B 股票代码:200725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
二〇二〇年八月
公司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保证本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激励计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148 号文)、《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175 号文)、《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171 号文)和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东方”或“本公司”、“公司”)《公司章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
2、本激励计划包括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两部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本次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权益合计不超过 981,150,000 股,包括 639,900,000 股股票期权和 341,250,000 股限制性股票,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 A 股普通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34,798,398,763股的 2.82%。其中股票期权首次授予 606,900,000 股,占本激励计划股票权益合计的 61.86%,占本次授予股票期权总量的 94.84%,预留授予 33,000,000 股,占本次授予股票期权总量的 5.16%。限制性股票无预留。公司全部有效期内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数量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具体如下: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公司拟向激励对象授予 639,900,000 股股票期权,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 A 股普通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 1.84%。本计划下授予的每份股票期权拥有在满足生效条件和生效安排的情况下,在可行权期内以行权价格购买 1 股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的权利。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拟向激励对象授予 341,250,000 股限制性股票,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 A 股普通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0.98%。
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股票期权行权或限制性股票登记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将做相应的调整。
3、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 5.43 元/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 2.72 元/股。
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股票期权行权或限制性股票登记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将做相应的调整。
4、本次授予的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为六年,自股票期权授权之日和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所有股票期权行权或注销和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股权激励方案需要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获得北京市国资委批准后方可实施。
5、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 2,974 人,包括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子公司,下同)任职的公司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内部科学家、副总裁、高级技术专家、总监、技术专家、中层管理人员、经理与高级技术骨干。
6、授予的股票期权在股票期权授予日起满 24 个月后分三期行权,各期行权的比例依次为 34%、33%、33%。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满 24 个月后分三期解除限售,各期解除限售的比例依次为 34%、33%、33%。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的行权/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可行权/解除限
行权/解除限售安排 行权/解除限售安排时间 售数量占获授
权益数量比例
授予日 激励计划授予条件达成之后,按规定召开董事会对激励对象
授予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 -
授予 等待期/限售期 自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日起至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
的股 易日当日止 -
票期 第一个行权期/解 自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权日起36个月内的
权/限 除限售期 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34%
制性 第二个行权期/解 自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权日起48个月内的
股票 除限售期 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33%
第三个行权期/解 自授予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权日起60个月内的
除限售期 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33%
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安排如下表所示:
预留授予日 预留部分授予日由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
计划后的12个月内确定 -
等待期 自预留部分授予日起至预留部分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
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第一个行权期 自预留部分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
部分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34%
第二个行权期 自预留部分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
部分授予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33%
第三个行权期 自预留部分授予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
部分授予日起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33%
7、本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行权/解除限售的业绩条件如下表所 示:
行权/解除限售期 行权/解除 业绩考核目标
限售比例
1.以2019年归母ROE为基数,2020-2022年平均归母ROE增长10%(即不
低于2.38%);
2.2022年毛利率不低于对标企业75分位值;
第一个行权期/解 3.2022 年显示器件产品市场占有率排名第一;
除限售期 34% 4.以 2019 年 AM-OLED 产品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 年 AM-OLED 产品
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不低于 15%;
5.以 2019 年智慧系统创新事业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 年智慧系统创新
事业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不低于 20%;
6.2022年创新业务专利保有量不低于9,000件。
1.以2019年归母ROE为基数,2021-2023年平均归母ROE增长30%(即不
第二个行权期/解 低于2.81%);
除限售期 33% 2.2023年毛利率不低于对标企业75分位值;
3.2023 年显示器件产品市场占有率排名第一;
4.以 2019 年 AM-OLED 产品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 年 AM-OLED 产品
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不低于 15%;
5.以 2019 年智慧系统创新事业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 年智慧系统创新
事业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不低于 20%;
6.2023年创新业务专利保有量不低于10,000件。
1.以2019年归母ROE为基数,2022-2024年平均归母ROE增长60%(即不
低于3.46%);
2.2024年毛利率不低于对标企业75分位值;
第三个行权期/解 3.2024 年显示器件产品市场占有率排名第一;
除限售期 33% 4.以 2019 年 AM-OLED 产品营业收入为基数,2024 年 AM-OLED 产品
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不低于 15%;
5.以 2019 年智慧系统创新事业营业收入为基数,2024 年智慧系统创新
事业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不低于 20%;
6.2024年创新业务专利保有量不低于11,000件。
8、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的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下列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