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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东方A: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公告日期:2020-08-29

京东方A: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PDF查看PDF原文

股票简称:京东方 A      股票代码:000725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京东方 B      股票代码:200725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摘要

                二〇二〇年八月


                      公司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保证本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激励计划包括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两部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2、本次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权益合计不超过 981,150,000 股,包括 639,900,000 股股票期权和 341,250,000 股限制性股票,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 A 股普通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34,798,398,763股的 2.82%。其中股票期权首次授予 606,900,000 股,占本激励计划股票权益合计的 61.86%,占本次授予股票期权总量的 94.84%,预留授予 33,000,000 股,占本次授予股票期权总量的 5.16%。限制性股票无预留。公司全部有效期内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数量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

  3、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 5.43 元/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 2.72 元/股。

  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股票期权行权或限制性股票登记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将做相应的调整。

  4、本次授予的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为六年,自股票期权授权之日和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所有股票期权行权或注销和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股权激励方案需要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获得北京市国资委批准后方可实施。

  5、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 2,974 人,包括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
在公司(含子公司,下同)任职的公司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内部科学家、副总裁、高级技术专家、总监、技术专家、中层管理人员、经理与高级技术骨干。


                  目    录


释义...... 5
第一章 实施激励计划的目的 ...... 6
第二章 本激励计划的管理机构 ...... 6
第三章 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 6
第四章 股权激励计划具体内容 ...... 8
第五章 本激励计划的实施、授予及激励对象行权/解除限售程序...... 26
第六章 其他重要事项 ...... 29

                          释义

      在本计划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京东方、本公司、公司  指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激励计划、本计划  指  京东方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股票期权、期权    指  公司授予激励对象在未来一定期限内以预先确定的价格和条件购买本公司一定数量
                          股票的权利

                          公司根据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条件和价格,授予激励对象一定数量的公司股票,该等股
    限制性股票      指  票设置一定期限的限售期,在达到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后,方可解除限售
                          流通

                          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获得股票期权或限制性股票的人员(含控股子公司),包括:董
    激励对象        指  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内部科学家、副总裁、高级技术专家、总监、技术专
                          家、中层管理人员、经理与高级技术骨干

  授权日/授予日      指  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的日期,授权日、授予日必须为交易日

      有效期        指  自股票期权授权之日和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所有股票期权行权
                          或注销和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

      等待期        指  股票期权授予日至股票期权可行权日之间的时间段

    可行权日        指  激励对象可以开始行权的日期,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

    行权价格        指  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时所确定的、激励对象购买上市公司股份的价格

    行权条件        指  根据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行使股票期权所必需满足的条件

    授予价格        指  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时所确定的、激励对象获得公司股份的价格

      限售期        指  本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行使权益的条件尚未成就,限制性股票不得转让、用于担
                          保或偿还债务的期间,自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算

    解除限售期      指  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后,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并可上
                          市流通的期间

  解除限售条件      指  根据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所获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所必需满足的条件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48号】)

  《试行办法》      指  《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国资发分配〔2006〕175号)

  《公司章程》      指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北京市国资委      指  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监会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券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          指  人民币元

  注:

  1、本计划所引用的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无特殊说明指合并报表口径的财务数据和根据该类财务数据计

  算的财务指标。

  2、本计划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第一章 实施激励计划的目的

  为进一步完善京东方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含所属子公司)董事、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内部科学家、副总裁、高级技术专家、总监、技术专家、中层管理人员、经理与高级技术骨干的积极性、责任感和使命感,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经营者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并为之共同努力奋斗,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试行办法》、《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目前执行的薪酬体系和绩效考核体系等管理制度,制订本激励计划。

            第二章 本激励计划的管理机构

  一、股东大会作为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审议批准本计划的实施、变更和终止。

  二、董事会是本激励计划的执行管理机构,下设提名薪酬考核委员会,负责拟订和修订本激励计划,报公司股东大会审批和主管部门审核,并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办理本计划的相关事宜。

  三、监事会是本计划的监督机构,负责审核激励对象的名单,并对本计划的实施是否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进行监督。
  四、独立董事应当就本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发表独立意见,并就本计划向所有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第三章 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一、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

  1、激励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本计划激励对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试行办法》、《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有关法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确定。

  2、激励对象确定的职务依据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公司(含所属子公司)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内部科学家、副总裁、高级技术专家、总监、技术专家、中层管理人员、经理与高级技术骨干,重点激励关键岗位上素质能力强、市场稀缺性高、流动性较大的且对公司未来业绩达成起关键作用的人才。对符合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范围的人员,由提名薪酬考核委员会拟定名单,并经公司监事会核实确定。
二、激励对象的范围

  本计划授予激励对象不超过 2,974 人,包括:公司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内部科学家、副总裁、高级技术专家、技术专家、中层管理人员、经理与高级技术骨干。

  参与本次股票期权激励的激励对象为公司的经理、高级技术骨干,首次授予人员不超过 2,023 人,占本次激励计划总人数的 68.02%;预留授予人员不超过110 人,占本次激励计划总人数的 3.70%。预留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经董事会提出、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确定。未能在 12 个月内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预留激励对象的确定标准参照首期授予的标准确定,且不再重复授予本计划已获授的激励对象。

  参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的激励对象不超过 841 人,占本次激励计划总人数的 28.28%。其中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 11 人,公司内部科学家、副总裁不超过 82 人,高级技术专家、总监不超过 173 人,技术专家、中层管理人员不超过 575 人。

  本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外部董事(含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本计划的考核期内于公司或公司子公司任职并已与任职单位签署劳动合同。

  所有参与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能同时参加其他任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已经参与其他任何上市公司激励计划的,不得参与本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能同时参与本次股票期权激励和限制性股票激励。
三、激励对象的核实

  1、本计划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在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

  2、公司监事会将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并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激励计划前 5 日披露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经公司董事会调整的激励对象名单亦应经公司监事会核实。

            第四章 股权激励计划具体内容

  本激励计划包括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两部分。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一)标的股票来源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二)标的股票的数量

  公司拟向激励对象授予 639,900,000 股股票期权,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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