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23 证券简称:美锦能源 公告编号:2023-035
债券代码:127061 债券简称:美锦转债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会议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2023年5月17日(星期三)下午15:00
2、会议地点:山西省太原市清徐县清泉西湖公司办公大楼3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 集 人:公司董事会
5、主 持 人:公司董事长姚锦龙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4)人,代表股份(1,659,060,186)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38.3469%)。没有股东委托独立董事投票。
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101)人,代表股份(281,826,692)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6.5140%)。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的各项议案经与会股东及授权代表审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议案 1.00 《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总表决情况:
744,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84%;弃权 479,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0,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47%。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1,387,49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0448%;反对
744,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1896%;弃权 479,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0,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7657%。议案 2.00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39,668,27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372%;反对
738,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81%;弃权 480,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0,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47%。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1,393,09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0537%;反对
738,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1795%;弃权 480,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0,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7668%。议案 3.00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39,661,97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369%;反对
745,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84%;弃权 479,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0,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47%。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1,386,79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0437%;反对
745,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1907%;弃权 479,4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0,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7657%。议案 4.00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39,662,67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369%;反对
744,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84%;弃权 479,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0,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47%。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1,387,49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0448%;反对
744,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1896%;弃权 479,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0,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7657%。议案 5.00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39,961,20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23%;反对
885,07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56%;弃权 40,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0,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1%。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1,686,01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5216%;反对
885,07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4136%;弃权 40,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0,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48%。
议案 6.00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
况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1,776,89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046%;反对
784,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775%;弃权 50,6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0,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79%。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1,776,89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6667%;反对
784,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2525%;弃权 50,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0,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08%。议案 7.00 《关于签订<委托管理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1,782,49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066%;反对
778,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755%;弃权 50,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0,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79%。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1,782,49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6756%;反对
778,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2435%;弃权 50,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0,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08%。议案 8.00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01,019,43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7.9459%;反对
39,857,44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0536%;弃权 10,003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744,24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6.3259%;反对
39,857,44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3.6581%;弃权 10,003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60%。议案 9.00 《章程修正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40,090,77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90%;反对
785,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05%;弃权 10,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1,815,59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7285%;反对
785,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2544%;弃权 10,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71%。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山西华炬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郭伟平、冯成凤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以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相关议案均表决通过,表决结果合法有效,由此作出的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