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23 证券简称:美锦能源 公告编号:2022-137
债券代码:127061 债券简称:美锦转债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大股东部分股份被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大股东美锦能源集团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锦集团”)质押股份数量(含本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
数量比例超过80%,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股东股份被质押基本情况
公司近日接到美锦集团通知,获悉美锦集团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质押,
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被质押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被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股股东 本次质押数量 占其所 占公司 是否为限售 是否为 质押 质押到
或第一大股东及 持股份 总股本 股(如是,注 补充质 起始 质权人 质押用途
名称 其一致行动人 (股) 比例 比例 明限售类型) 押 日 期日
美锦 首发后限售 2022- 9999-0 三亚农村商业 补充流动
集团 是 7,000,000.00 0.37% 0.16% 股 否 11-14 1-01 银行股份有限 资金
公司
合计 7,000,000.00 0.37% 0.16%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截至2022年11月14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股东 持股数量 累计质押数量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已质押股份限 未质押股份
名称 (股) 持股比例 (股)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占已质押 占未质押
售和冻结数量 限售和冻结
(股) 股份比例 数量(股) 股份比例
美锦
集团 1,893,085,186 43.76% 1,851,887,827 97.82% 42.80% 289,399,391 15.63% 8,100,000 19.66%
合计 1,893,085,186 43.76% 1,851,887,827 97.82% 42.80% 289,399,391 15.63% 8,100,000 19.66%
(二)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1)质押股份股东基本信息
名称 美锦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民营
法定代表人 姚俊良
住所 天津市滨海新区临港经济区海港创业园1号楼3,4门31480
注册资本 39,888万元
焦炭、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材料、机械电气设备、
金属材料、非金属矿及制品、金属矿石、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
经营范围 料的销售;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汽车租赁;机械设备租
赁;自营和代理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或禁止的除外)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22年09月30日 2021年12月31日
项目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元) 72,729,676,582.05 64,313,451,428.59
负债总额(元) 40,897,776,083.28 34,728,080,134.79
资产负债率 56.23% 54.00%
流动比率 1.27 1.19
速动比率 1.17 1.08
现金/流动负债比率 0.27 0.16
2022.01-2022.09 2021年度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营业收入(元) 24,033,473,661.14 30,109,110,286.19
净利润(元) 1,820,983,379.21 3,522,606,312.9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2,797,088,997.19 5,538,635,526.83
截止20220930各类借款总余额(亿元) 144.05
从20220930起未来半年内需偿付的上述债务金额(亿元) 45.24
从20220930起未来一年内需偿付的上述债务金额(亿元) 90.63
最近一年是否存在大额债务逾期或违约记录及金额、是否
存在主体和债项信用等级下调的情形、因债务问题涉及的 否
重大诉讼或仲裁情况
结合股东自身资金实力、可利用的融资渠道及授信额度
否
等,分析是否存在偿债风险
(2)质押股份情况
到期的质押股份累 占其所持股份 占公司总股本 对应融资余额 还款资金来源
项目 计数量(股) 比例 比例 (万元) 资金偿付能力
未来半年内 1,174,640,727 62.05% 27.15% 317,848.77 经营性收入,具备偿付能力
未来一年内 经营性收入,具备偿付能力
(含未来半年内) 1,310,390,727 69.22% 30.29% 364,848.77
不排除第一大股东在股票质押到期时有新的部分股票质押和部分股票解质
押。
(3)本次股份质押非用于满足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
(4)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
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5)本次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