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23 证券简称:美锦能源 公告编号:2022-103
债券代码:127061 债券简称:美锦转债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美锦能源”)于2022年9月15日召开九届四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和九届二十一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拟将公司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氢燃料电池动力系统及氢燃料商用车零部件生产项目(一期一阶段)”部分募集资金变更为投资“美锦氢能总部基地一期”和“滦州美锦新能源有限公司14,000Nm3/h焦炉煤气制氢项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变更不构成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74号)核准,美锦能源按面值向社会公开发行35,900,000张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公司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3,590,000,000.00元,扣除与本次发行有关费用33,362,264.15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556,637,735.85元。本次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2022]京会兴验字第02000005号)。
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为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由公司分别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二)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和实际投资情况
截至2022年8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具体实施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承诺投入募集 累计投入募集资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额
号 资金金额 金金额
山西美锦华盛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化工
1 873,708.93 219,000.00 219,000.00
新材料生产项目
氢燃料电池动力系统及氢燃料商用车零 150,242.85注
2 60,000.00 7,343.33
部件生产项目(一期一阶段)
3 补充流动资金 80,000.00 76,663.77 76,663.77
合计 1,103,951.78 355,663.77 303,007.10
注:该投资额为第一阶段投资额。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及原因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公司拟将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氢燃料电池动力系统及氢燃料商用车零部件生产项目(一期一阶段)”变更为“美锦氢能总部基地一期”和“滦州美锦新能源有限公司14,000Nm3/h焦炉煤气制氢项目”。实施主体分别变更为美锦(北京)氢能科技有限公司和滦州美锦新能源有限公司,实施地点分别变更为大兴新城东南片区和河北滦州经济开发区化工产业园。
本次变更后的“美锦氢能总部基地一期”及“滦州美锦新能源有限公司14,000Nm3/h焦炉煤气制氢项目”内容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 项目变更前募集 项目变更后募集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额
号 资金余额 投资金额
氢燃料电池动力系统及氢燃料商用车零 150,242.85注
1 52,656.67 17,656.67
部件生产项目(一期一阶段)
2 美锦氢能总部基地一期 38,751.94 - 25,000.00
滦州美锦新能源有限公司14,000Nm3/h焦
3 52,205.27 - 10,000.00
炉煤气制氢项目
合计 241,200.06 52,656.67 52,656.67
注:该投资额为第一阶段投资额。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原因
2022年上半年,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正式批复河北、河南省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城市群为第二批示范城市群。因晋中市未进入国家燃料电池汽车应用示范城市群,在山西省内进行大规模推广应用燃料电池汽车的客观条件不及预期。为了快速抓住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群
的政策窗口,公司计划使用募集资金重点布局前述地区氢能产业,将更高效使用募集资金为公司经营产生效益,为公司的战略发展提供有利保障。“氢燃料电池动力系统及氢燃料商用车零部件生产项目(一期一阶段)”将视政策落地情况,差额部分以自有资金补充进行继续建设。
公司氢能产业已进入区域协同的加速构建期,京津冀在全国氢能发展的区位优势突出,氢能产业基础雄厚,示范应用发展潜力较大,是公司氢能产业未来重点布局的区域之一。公司在大兴国际氢能示范区落地美锦氢能总部基地项目以及在滦州建设14,000Nm3/h焦炉煤气制氢项目对公司氢能产业乘势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本次变更的部分可转债募集资金募投项目仍属于公司的主营业务,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在氢能源产业链的战略布局,充分发挥公司对现有资源的整合优势,提升公司的盈利水平,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新募投项目情况说明
(一)美锦氢能总部基地一期
1、项目基本情况和投资计划
项目名称:美锦氢能总部基地一期
实施主体:美锦(北京)氢能科技有限公司,美锦能源100%持股
实施地点:大兴新城东南片区
项目建设内容:美锦氢能总部基地一期的产业用房建设与设备购置,以及道路、绿化、管网等设施建设,拟建成为集氢能研发、生产、运营为一体的综合园区。一期园区内包括公司自主建设的氢燃料电池车辆运营平台项目以及园区合作企业的氢燃料电池叉车项目、燃料电池热电联供系统项目、燃料电池汽车控制系统项目等。
项目审批情况:已取得北京市大兴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出具的《北京市非政府投资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明》,备案编号:京兴经信局备[2022]079号。涉及其他审批程序,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办理。
项目投资总额:38,751.94万元,用于总部基地项目的产业用房的建设、配套设施建设,以及氢燃料电池车辆运营平台设备购置和运营。具体如下:
拟投入募投项目金
序号 工程和设备名称 费用(万元) 占比
额(万元)
一 工程费用 30,791.40 79.46% 25,000.00
1 地上建筑 14,797.40 38.18% 13,000.00
2 地下空间 540.00 1.39% -
3 车辆智慧运营平台项目 12,000.00 30.97% 12,000.00
4 道路及配套 1,570.00 4.05% -
5 绿化 1,256.00 3.24% -
6 大市政配套 628.00 1.62% -
二 工程建设其他费 5,796.81 14.96% -
三 预备费 1,829.41 4.72% -
四 铺底流动资金 334.32 0.86% -
五 项目总投资 38,751.94 100.00% 25,000.00
本项目拟通过使用募集资金向美锦(北京)氢能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注资或提供借款的方式实施,投资总额与募集资金差额部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
2、项目可行性分析
(1)项目背景及意义
①项目建设符合北京市氢能产业发展规划
《北京市氢能产业发展实施方案(2021-2025年)》提出发展氢能产业是我国实现“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目标,加快绿色低碳发展,全面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的重要举措。北京率先打造氢能创新链和产业链,对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