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23 证券简称:美锦能源 公告编号:2022-062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会议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2022年5月18日(星期三)下午15:00
2、会议地点: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劲松北路31号哈伯中心12层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 集 人:公司董事会
5、主 持 人:公司董事长因疫情原因无法主持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董事姚俊卿先生受半数以上董事推举主持本次股东大会。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2)人,代表股份(1,957,350,586)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45.8367%)。没有股东委托独立董事投票。
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107)人,代表股份(65,659,603)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1.5376%)。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的各项议案经与会股东及授权代表审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议案 1.00 《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总表决情况:
242,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20%;弃权 606,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5,015,00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7104%;反对
242,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683%;弃权 606,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9213%。议案 2.00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22,144,38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72%;反对
257,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27%;弃权 608,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4,998,60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6855%;反对
257,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902%;弃权 608,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9243%。议案 3.00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22,144,38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72%;反对
257,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27%;弃权 608,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4,998,60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6855%;反对
257,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902%;弃权 608,8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9243%。议案 4.00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22,163,48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81%;反对
239,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19%;弃权 606,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5,017,70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7145%;反对
239,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642%;弃权 606,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9213%。议案 5.00 《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22,176,78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88%;反对
832,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11%;弃权 1,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5,031,00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7347%;反对
832,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2637%;弃权 1,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7%。
议案 6.00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
况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5,610,70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148%;反对242,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3682%;弃权 11,2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7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5,610,70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148%;反对
242,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682%;弃权 11,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70%。
议案 7.00 《拟续聘公司 2022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21,616,28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311%;反对
785,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88%;弃权 608,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4,470,50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8837%;反对
785,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1920%;弃权 608,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9243%。议案 8.00 《关于签订委托管理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5,136,40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8947%;反对714,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854%;弃权 13,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9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5,136,40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8947%;反对
714,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854%;弃权 13,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99%。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山西华炬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郭伟平、冯成凤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以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相关议案均表决通过,表决结果合法有效,由此作出的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