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23 证券简称:美锦能源 公告编号:2021-053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大股东部分股份被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大股东美锦能源集团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锦集团”)质押股份数量(含本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
数量比例超过80%,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股东股份被质押基本情况
公司近日接到美锦集团通知,获悉美锦集团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质押,
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被质押基本情况
1、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股股东 占其所 占公司 是否为限售 是否为
股东 或第一大股东及 本次质押数 持股份 总股本 股(如是,注 补充质 质押起 质押到 质权人 质押
名称 其一致行动人 量(股) 比例 比例 明限售类型) 押 始日 期日 用途
中国信达资产
美锦 首发后限售 2021-0 9999-0 管理股份有限 股权质
是 20,000,000 0.89% 0.47% 否
集团 股 5-18 1-01 公司山东省分 押置换
公司
合计 20,000,000 0.89% 0.47%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截至2021年5月18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比 累计质押数量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已质押股份限 未质押股份
名称 (股) 例 (股)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占已质押 占未质押
售和冻结数量 股份比例 限售和冻结 股份比例
(股) 数量(股)
美锦
集团 2,253,405,786 52.72% 2,182,831,742 96.87% 51.07% 273,499,391 12.53% 24,000,000 34.01%
合计 2,253,405,786 52.72% 2,182,831,742 96.87% 51.07% 273,499,391 12.53% 24,000,000 34.01%
(二)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1)质押股份股东基本信息
名称 美锦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民营
法定代表人 姚俊良
住所 天津市滨海新区临港经济区海港创业园1号楼3,4门31480
注册资本 39,888万元
焦炭、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材料、机械电气
设备、金属材料、非金属矿及制品、金属矿石、高性能有色
金属及合金材料的销售;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汽
经营范围 车租赁;机械设备租赁;自营和代理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
务(国家限定或禁止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项目 2021年03月31日 2020年12月31日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元) 61,110,645,684.81 61,234,771,748.64
负债总额(元) 32,736,118,207.04 32,114,052,521.15
资产负债率 53.57% 52.44%
流动比率 1.07 1.05
速动比率 0.94 0.98
现金/流动负债比率 0.14 0.16
2021.01-2021.03 2020年度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营业收入(元) 4,719,505,355.56 21,335,832,473.75
净利润(元) 644,007,251.28 547,846,197.5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256,140,315.75 2,012,228,875.59
截止20210331各类借款总余额(元) 15,148,346,717.24
从20210331起未来半年内需偿付的上述债
务金额(元) 5,845,693,648.00
从20210331起未来一年内需偿付的上述债
务金额(元) 9,421,427,659.00
最近一年是否存在大额债务逾期或违约记
录及金额、是否存在主体和债项信用等级下
否
调的情形、因债务问题涉及的重大诉讼或仲
裁情况
结合股东自身资金实力、可利用的融资渠道 否
及授信额度等,分析是否存在偿债风险
(2)质押股份情况
项目 到期的质押股份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对应融资余额 还款资金来源资
累计数量(股)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万元) 金偿付能力
经营性收入,具备
未来半年内 950,590,527 42.18% 22.24% 242,262.39 偿付能力
未来一年内 经营性收入,具备
(含未来半年内) 1,194,090,527 52.99% 27.94% 309,762.39 偿付能力
不排除第一大股东在股票质押到期时有新的部分股票质押和部分股票解质押。
(3)本次股份质押非用于满足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
(4)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5)本次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实质性影响。
(6)本次股份质押为股权质押置换,还款来源为经营性收入。
(7)第一大股东进行股票质押主要是为满足其自身生产经营需要,目前总体质押风险可控,股份质押不存在平仓风险。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股票质押情况,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8)公司控股股东美锦集团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