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23 证券简称:美锦能源 公告编号:2019-096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飞驰汽车经销商中标公交车采购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中标项目概况
近日,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佛山市飞驰汽车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驰汽车”)在广东区域的总代理经销商广东名阳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名阳”)收到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发来的《中标通知书》,中标信息见下表:
中标金额
招标人 中标项目 项目编号 中标标的 中标人
[注]/万元
佛山市新协 202 辆公交车 30 台 8 米氢
力汽车运输 采购项目-分 FEGD-ZT191228 燃料电池城 3,324.00 广东名阳
有限公司 包六 市客车
209 辆公交车 100 台 8 米纯
佛山市顺德 采购项目-分 电动城市客 8,065.00 广东名阳
区鸿运公共 包二 车
FEGD-ZT191225
交通有限公 209 辆公交车 16 台 8 米氢
司 采购项目-分 燃料电池城 1,772.80 广东名阳
包五 市客车
佛山市顺德 25 台 8 米氢
公交车采购
区顺汽公交 FEGD-ZT191223 燃料电池城 2,770.00 广东名阳
项目-分包八
有限公司 市客车
合计 15,931.80
注:上表中中标金额不包含国家和地方给予的车辆购置补贴,车辆购置补贴暂按财政部等四部委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19〕138 号)、《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佛山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佛山市新能源公交车推广应用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财政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佛发改交能〔2018〕54 号)等有关规定执行。若国家以及地方新能源车辆购置补贴政策调整,则按新规定执行,且所购置车辆须取得国家以及地方补贴政策调整后对应的最高补贴。
8 米纯电动城市客车国家补贴 5.5 万元/台,地方补贴 2.75 万元/台,共计 8.25 万
元/台;
8 米氢燃料电池城市客车国家补贴 50 万元/台,地方补贴 50 万元/台,共计 100 万
元/台。
本次中标标的涉及车辆购置补贴金额合计 7925 万元,国家补贴和地方补贴均由飞驰汽车申请获得。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佛山市新协力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卢沛锋
注册资本:2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2 年 11 月 14 日
住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办事处广珠公路新松路段协力机电五楼之一
经营范围:公共客运,机动车出租、机械设备租赁、贸易咨询服务,电动汽车充电服务,设计、制作、发布国内外各类广告,县际包车客运(凭有效许可证经营);市际包车客运(凭有效许可证经营);销售:汽车配件;充电桩建设及管理维护服务。
2、佛山市顺德区鸿运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邹德强
注册资本:4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0 年 1 月 26 日
住所:佛山市顺德区伦教街道伦教工业区新熹三路北 7 号之一
经营范围:公共客运服务、一类机动车维修(大中型客车维修)(凭有效许可证经营);汽车租赁;汽车充电服务;广告设计、制作及发布。
3、佛山市顺德区顺汽公交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麦坚棠
注册资本:2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0 年 8 月 11 日
住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南国中路汽车客运总站
经营范围:公共客运(凭有效许可证经营);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的运营。
佛山市新协力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鸿运公共交通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顺汽公交有限公司与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上述三公司资信情况良好,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
三、中标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项目中标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若中标项目顺利签订
与实施,能够巩固飞驰汽车在粤港澳大湾区的市场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对飞驰汽车及公司未来经营业绩和市场开拓产生积极影响。
四、中标项目风险提示
上述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已经公示,但尚未签署正式合同,如在合同签署以及合同履行过程中受到不可预计的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有可能导致合同无法全部履行或终止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2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