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000723 深市 美锦能源


首页 公告 美锦能源: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美锦能源: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9-04-26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或变更提案情况。

  2.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二、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公司董事会于2019年3月18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2019-012)。

  2、会议时间:2019年4月25日(星期四)下午14:30

  3、会议地点:山西省太原市清徐县清泉西湖公司办公大楼309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姚锦龙先生

  7、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4)人,代表股份(3,149,134,968)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76.97)%。没有股东委托独立董事投票。

  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63)人,代表股份(20,896,735)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0.5108)%。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本次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的各项议案经与会股东及授权代表审议,采取现场记名逐项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为:(3,169,982,703)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85)%,(15,9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5)%,(33,1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10)%。

  其中,持股5%以下的中小股东(20,890,135)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6590)%,(15,9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5)%,(33,1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10)%。

    2、审议并通过《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3,169,982,703)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85)%,(15,9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5)%,(33,1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10)%。

  其中,持股5%以下的中小股东(20,890,135)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6590)%,(15,9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5)%,(33,1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10)%。

    3、审议并通过《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3,169,982,703)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85)%,(15,9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5)%,(33,1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10)%。

  其中,持股5%以下的中小股东(20,890,135)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6590)%,(15,9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5)%,(33,1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10)%。

    4、审议并通过《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为:(3,169,982,703)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85)%,(15,9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5)%,(33,1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10
)%。

  其中,持股5%以下的中小股东(20,890,135)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6590)%,(15,9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5)%,(33,1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10)%。

    5、审议并通过《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为:(3,169,982,703)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85)%,(15,9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5)%,(33,1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10)%。

  其中,持股5%以下的中小股东(20,890,135)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6590)%,(15,9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5)%,(33,1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10)%。

    6、审议并通过《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为:(3,169,943,503)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72)%,(55,1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17)%,(33,1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11)%。

  其中,持股5%以下的中小股东(20,850,933)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6578)%,(55,1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17)%,(33,1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11)%。

    7、审议并通过《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20,890,135)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7660)%,(15,9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759)%,(33,1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581)%。

  其中,持股5%以下的中小股东(20,890,135)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7660)%,(15,9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759)%,(33,1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581)%。

    8、审议并通过《续聘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3,169,982,703)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85)%,(15,9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5)%,(33,1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10)%。

  其中,持股5%以下的中小股东(20,890,135)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6590)%,(15,9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5)%,(33,1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10)%。

    9、审议并通过《签订<托管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20,889,535)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7631)%,(16,5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788)%,(33,1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581)%。

  其中,持股5%以下的中小股东(20,889,535)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7631)%,(16,5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788)%,(33,1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581)%。

    10、审议并通过《签订<委托管理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20,889,535)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7631)%,(16,5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788)%,(33,1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581)%。

  其中,持股5%以下的中小股东(20,889,535)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7631)%,(16,5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788)%,(33,1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581)%。


    11、审议并通过《章程修正案》;

  表决结果为:(3,169,982,703)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85)%,(15,9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5)%,(33,1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10)%。

  其中,持股5%以下的中小股东(20,890,135)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6590)%,(15,9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5)%,(33,1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10)%。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山西华炬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郭伟平、冯成凤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以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由此作出的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