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21 证券简称:西安饮食 公告编号:2021—010
西安饮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机构名称: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历史沿革: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希格玛”)是 1998 年在原西安会计师事务所(全国成立最早的八家会计师事务所之
一)的基础上改制设立的大型综合性会计师事务所。 2013 年 6 月 27 日经
陕西省财政厅陕财办会【2013】28 号文件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
师事务所。2013 年 6 月 28 日,经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希格玛登
记设立。
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浐灞生态区浐灞大道一号外事大厦六层
希格玛首席合伙人:吕桦;截至 2020 年末合伙人数量:52 人,注册
会计师人数:259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30 人。
希格玛 2020 年度业务收入 43,139.76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4,787.20 万元(其中证券业务收入 13,414.30 万元)。
2020 年度为 32 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收费总额 6,248.59 万元;
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采矿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农、林、牧、渔业。无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投资者保护能力。
2020 年末,希格玛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1.2 亿元,符合《会
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暂行办法》(财会[2015]13 号)的相关规定,职业责任赔偿能力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希格玛最近三年无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希格玛最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3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事务所从业人员最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5 名从业人员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1 次,2 名从业人员受到自律监管措施 1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朱洪雄先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袁蓉女士、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朱洪雄先生和白晓女士均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合伙人朱洪雄先生:现任希格玛合伙人,2007 年 12 月取得中国
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有 10 年以上的执业经验。2005 年开始在希格玛执业,历任审计人员、项目经理、部门负责人、合伙人,长期从事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最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8份。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白晓女士:现任希格玛项目经理,2014 年 8 月取得
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有 8 年执业经验。2012 年开始在希格玛执业,历任审计人员、项目经理。2019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袁蓉女士:现任希格玛管理合伙人,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1993 年加入希格玛,1997年 12 月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2002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的专业服务工作,在审计、企业改制、企业并购重组、IPO、再融资等方面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最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8 份,复核上市公司报告 13 份。2017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均未受到任何的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3.独立性。
希格玛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收费 75 万元,其中财务审计收费 45 万元,内控审计收费 30
万元。
上期审计收费 75 万元,其中财务审计收费 45 万元,内控审计收费 30
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鉴于希格玛一直为公司提供审计业务,在公司历年审计工作中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执业水平,且具备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从事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资质和能力,与公司股东以及公司关联人无关联关系,不会影响在审计事务上的独立性,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经审议同意续聘希格玛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分别为 45 万元和 30 万元人民币。并同意将该事项提请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希格玛具备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且具备相关审计的资质和能力,能够遵循独立审计的原则,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的需要,独立董事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本次拟续聘希格玛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有利于保障或提高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同
意续聘希格玛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3、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3月2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表决通过《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希格玛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4、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1、公司董事会决议;
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签署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4、希格玛营业证照及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西安饮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