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19 证券简称:中原传媒 公告编号:2024-004 号
中原大地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原大地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7 日召开九届五次董事会会议和九届四次监事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内容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23 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净利润 1,400,335,545.58 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1,388,835,038.10 元。母公司 2023 年初未分配利润645,052,462.23 元,当年实现净利润 679,228,321.15 元,提取法定
盈 余 公 积 金 67,922,832.12 元 , 当 年 向 股 东 分 配 净 利 润
388,817,424.62 元,期末未分配利润为 867,540,526.64 元,具备向股东进行利润分配的条件。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以 2023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1,023,203,749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
现金红利 4.2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429,745,574.58 元,此次分配后,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437,794,952.06 元。
公司 2023 年度现金分红总额为 429,745,574.58 元,占 2023 年
合并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比例为 30.94%。分配预案公布后
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如因增发新股、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等原因发生变动的,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在利润分配实施公告中披露按公司最新总股本计算的分配比例。
二、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2023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发展预期,是在
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投资支出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给予全体投资者合理回报的情况下提出的,预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三、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 年 4 月 17 日,本议案经公司九届五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
过,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 年 4 月 17 日,本议案经公司九届四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
过。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兼顾了股东的利益和公司持续发展的需求,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其他说明
1.在本预案披露前,公司及相关人员严格按照《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做好信息保密工作,未发现信息泄露或信息知情人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况。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
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
3.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
4.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后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九届五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九届四次监事会会议决议;
3.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文件。
中原大地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4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