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18 证券简称:苏宁环球 公告编号:2022-054
苏宁环球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苏宁环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自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
(3,034,636,384 股)未发生变化;回购账户股份数量由 227,774,577
股变更为 107,774,577 股,公司参与权益分派股本增加。
根据“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的原则,本公司现将
权益分派方案调整如下: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034,636,384 股)剔除
已回购股份 107,774,577 股后的 2,926,861,807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
发现金 0.50 元(含税),共派发现金 146,343,090.35 元(含税)。
2、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在计算除权除息参考价时,因公
司回购账户股份不参与分红,按公司总股本(3,034,636,384 股)折算
每 10 股现金红利=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含已回购股份)×10
股=146,343,090.35 元÷3,034,636,384 股×10 股=0.482242 元(保留小
数点后六位),即每股现金红利为 0.0482242 元。本次权益分派实施
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482242 元/股。
公司2022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2年9月28日召开的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1、2022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 2,806,861,807 股为基数
(总股本 3,034,636,384 股扣除已回购股份 227,774,577 股),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5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如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2、公司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3,034,636,384股)未发生变化;因实施公司 2022 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非交易过户,公司回购账户股份数量由 227,774,577 股变更为 107,774,577股,参与权益分派的股本增加。
根据“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的原则,本公司现将权益分派方案调整如下: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034,636,384 股)剔除
已回购股份 107,774,577 股后的 2,926,861,807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
发现金 0.50 元(含税),共派发现金 146,343,090.35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距离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107,774,577 股后的 2,926,861,80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5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45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
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00000 元;
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50000 元;
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2 年 11 月 10 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2 年 11 月 11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2 年 11 月 10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
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
红利将于 2022 年 11 月 11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
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298 苏宁环球集团有限公司
2 00*****558 张桂平
3 00*****116 张康黎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2 年 11 月 2 日至登记日:2022 年 11 月 10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关于除权除息价的计算原则及方式
因公司回购账户股份不参与分红,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在
计 算 除 权 除 息 参 考 价 时 , 实 施 权 益 分 派 前 后 公 司 总 股 本
(3,034,636,384 股)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按公司总股本(3,034,636,384 股)折算每股现金分红比例及除权除息参考价计算如下:
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 10 股现金红利=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含已回购股份)×10 股=146,343,090.35 元÷3,034,636,384 股×10 股=0.482242 元(保留小数点后六位)。即按公司总股本(含已回购股份)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为 0.0482242 元。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482242 元/股。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集庆门大街 270 号苏宁环球国际中心 49 楼 公司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王燕、石瑞
咨询电话:025-83247946
传真电话:025-83247136
八、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3、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宁环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1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