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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宁环球: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5-12

苏宁环球: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0718        证券简称:苏宁环球        公告编号:2020-017
        苏宁环球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苏宁环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 年年度权
益分派方案已获2020 年 5 月 7 日召开的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该权益分派方案为:公司以现有总股本 2,746,861,807 股为基数(总股本 3,034,636,384 股扣除已回购股份 287,774,577 股),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 2020 年 5 月 8 日的《中国证券报》、《证
券 时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证 券 日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

  2、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一致。


  3、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通过回购专户持有本公司股份 287,774,577 股,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已回购的股份不享有参与本次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的权利。

  本公司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后 2,746,861,807 股为基数, 其中回购股份 287,774,577 股,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3.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2.7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
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60 元;持
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30 元;持股
超过 1 年 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0 年 5 月 15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0 年 5 月 18 日。

  四、关于除权除息价的计算原则及方式

  考虑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不参与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分配比例,即 2,746,861,807 股×0.30 元/股=824,058,542.10 元。因公司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按照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应以 0.271551 元/股计算。(每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即 0.271551 元/股= 824,058,542.10 元÷3,034,636,384 股)。综上,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271551 元/股。

  五、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0 年 5 月 15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
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六、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0年5月18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 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298 苏宁环球集团有限公司
 2  00*****558 张桂平
 3  00*****116 张康黎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0 年 5 月 8 日至登记日:
2020 年 5 月 15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广州路 188 号

  咨询联系人:李蕾

咨询电话:025-83247946
传真电话:025-83247136
八、备查文件
1、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宁环球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5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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