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17 证券简称:中南股份 公告编号:2024-22
广东中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结合网络投票方式进行。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21 日下午 2: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21 日上午 9:15 至 2024 年 5 月 21 日下午 3:00 中的
任意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21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下午 13:00
—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韶关市曲江广东中南钢铁股份
有限公司 B1001 会议室。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结合网络投票方式进行。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吴琨宗先生。
6.股权登记日:2024 年 5 月 14 日
7.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共 20 人,代表股份 1,300,816,65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
份的 53.6675 %,其中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
东代表共 4 人,代表股份 1,283,623,890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总股份的 52.9582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
共 16 人,代表股份 17,192,76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
的 0.7093 %。
2.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除上述公司股东外,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其中监事张刚先生、高级副总裁李怀东先生、邵林峰先生、郭亮先生因工作原因,无法出席本次会议,已向大会请假,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叶可安、黄启发律师对本次大会进行见证。
二、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方式审议了相关议案,并听取了公司独立董事郭明文先生、谢娟女士、邢良文先生2023 年度述职报告,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1,295,502,04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5914 %;
反对 5,098,7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3920 %;
弃权 215,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166 %。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1,890,15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1097 %;
反对 5,098,7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29.6354 %;
弃权 215,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2549 %。
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1,295,502,04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5914 %;
反对 5,098,7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3920 %;
弃权 215,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166 %。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1,890,15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1097 %;
反对 5,098,7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29.6354 %;
弃权 215,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2549 %。
表决结果: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1,295,502,04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5914 %;
反对 5,098,7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3920 %;
弃权 215,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166 %。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1,890,15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1097 %;
反对 5,098,7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29.6354 %;
弃权 215,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2549 %。
表决结果: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1,295,502,04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5914 %;
反对 5,098,7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3920 %;
弃权 215,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166 %。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1,890,15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1097 %;
反对 5,098,7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29.6354 %;
弃权 215,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2549 %。
表决结果: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1,295,717,94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6080 %;
反对 5,098,7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3920 %;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 %。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2,106,05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0.3646 %;
反对 5,098,7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29.6354 %;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 %。
表决结果: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1,283,645,8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8.6800 %;
反对 15,849,8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2185 %;
弃权 1,320,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1015 %。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34,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1976 %;
反对 15,849,8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1249 %;
弃权 1,320,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7.6775 %。
表决结果: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 年金融衍生品投资计划的议
案》。
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1,295,717,94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6080 %;
反对 5,098,7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3920 %;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 %。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2,106,05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0.3646 %;
反对 5,098,7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29.6354 %;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 %。
表决结果:通过。
(八)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 年度预算的议案》。
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1,295,717,94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6080 %;
反对 5,098,7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3920 %;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 %。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2,106,05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0.3646 %;
反对 5,098,7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29.6354 %;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 %。
表决结果:通过。
(九)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 年度基建技改项目投资框架
计划的议案》。
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1,295,717,94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6080 %;
反对 5,098,7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3920 %;
弃权 0 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