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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股份: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4-05-22

中南股份: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0717    证券简称:中南股份  公告编号:2024-22
        广东中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结合网络投票方式进行。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21 日下午 2: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21 日上午 9:15 至 2024 年 5 月 21 日下午 3:00 中的
任意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21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下午 13:00
—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韶关市曲江广东中南钢铁股份
有限公司 B1001 会议室。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结合网络投票方式进行。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吴琨宗先生。

    6.股权登记日:2024 年 5 月 14 日

    7.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共 20 人,代表股份 1,300,816,65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
份的 53.6675  %,其中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
东代表共  4  人,代表股份 1,283,623,890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总股份的 52.9582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
共 16 人,代表股份 17,192,76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
的 0.7093  %。

    2.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除上述公司股东外,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其中监事张刚先生、高级副总裁李怀东先生、邵林峰先生、郭亮先生因工作原因,无法出席本次会议,已向大会请假,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叶可安、黄启发律师对本次大会进行见证。

    二、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方式审议了相关议案,并听取了公司独立董事郭明文先生、谢娟女士、邢良文先生2023 年度述职报告,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1,295,502,04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5914  %;

    反对 5,098,7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3920  %;

    弃权  215,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166  %。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1,890,15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1097 %;

    反对 5,098,7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29.6354  %;

    弃权 215,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2549  %。

    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1,295,502,04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5914  %;

    反对 5,098,7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3920  %;

    弃权  215,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166  %。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1,890,15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1097 %;

    反对 5,098,7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29.6354  %;

    弃权 215,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2549  %。

    表决结果: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1,295,502,04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5914  %;

    反对 5,098,7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3920  %;

    弃权  215,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166  %。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1,890,15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1097 %;

    反对 5,098,7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29.6354  %;

    弃权 215,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2549  %。

    表决结果: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1,295,502,04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5914  %;

    反对 5,098,7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3920  %;

    弃权  215,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166  %。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1,890,15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1097 %;

    反对 5,098,7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29.6354  %;

    弃权 215,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2549  %。

    表决结果: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1,295,717,94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6080  %;

    反对 5,098,7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3920  %;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  %。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2,106,05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0.3646 %;

    反对 5,098,7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29.6354  %;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 %。


    表决结果: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1,283,645,8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8.6800  %;

    反对 15,849,8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2185  %;

    弃权 1,320,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1015  %。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34,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1976  %;

    反对 15,849,8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1249  %;

    弃权 1,320,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7.6775  %。

    表决结果: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 年金融衍生品投资计划的议
案》。

    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1,295,717,94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6080 %;

    反对 5,098,7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3920  %;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  %。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2,106,05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0.3646 %;

    反对 5,098,7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29.6354  %;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  %。

    表决结果:通过。

    (八)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 年度预算的议案》。

    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1,295,717,94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6080 %;

    反对 5,098,7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3920  %;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  %。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2,106,05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0.3646 %;

    反对 5,098,7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29.6354  %;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  %。

    表决结果:通过。

    (九)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 年度基建技改项目投资框架
计划的议案》。

    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1,295,717,94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6080 %;

    反对 5,098,7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3920  %;

    弃权  0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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