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17 证券简称:中南股份 公告编号:2023-25
广东中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中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3年5月18日召开的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
1.2023 年 5 月 18 日,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
具体内容为:以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的总股本 2,423,843,19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3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72,715,295.70 元。若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将按每 10 股应分得的现金红利固定不变的原则调整相应的现金分红总额。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 2,423,845,590 股。本次不送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2.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423,845,59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3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27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6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3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6月8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6月9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3年6月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3年6月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 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480 宝武集团中南钢铁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3年6月1日至登记日:2023年6月8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公司不存在股东承诺最低减持价等情况,不需要调整相关参数。
七、有关咨询办法
联系机构:董事会秘书室
联系地址:广东省韶关市曲江区马坝韶钢西区总部大楼
联系人:刘二、高培福
电话:0751-8787265
传真:0751-8787676
八、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中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