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17 证券简称:韶钢松山 公告编号:2022-53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注销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
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25 日披露了《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
权条件未成就及拟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47)。2022 年 7 月 6 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了注销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注销的完成情况
因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及激励对象发生异动原因,合计注销 786.03 万份股票期权。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股票期权注销。
根据公司经审计的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及对标公司披露的2021 年度财务报告,公司利润总额增长率为 15.8%,处于同行业对标企业 26.15 分位值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要求。鉴于公司 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公司注销了129 名激励对象不符合行权条件的 697.29 万份股票期权。
(二)激励对象发生异动不再属于本激励计划中激励对象的
范围,股票期权注销。
由于公司17名激励对象发生异动不再属于本激励计划中激励对象的范围,根据《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第十四章 公司及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公司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达到可行权时间限制的期权数量合计 88.74 万份。
综上,公司本次注销了 129 名激励对象的股票期权 786.03 万
份。
2022 年 7 月 6 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已办理完成上述 786.03 万份股票期权注销事宜。本次注销不影响公司总股本和股本结构。
二、本次注销合法性说明
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办法》、《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深交所《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3 号—股权激励及员工持股计划》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三、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注销证券结果报表》。
特此公告。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7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