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17 证券简称:韶钢松山 公告编号:2021-32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结合网络投票方式进行。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5 月 19 日(星期三)下午 2: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19日上午9:15
至 2021 年 5 月 19 日下午 3:00 中的任意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5 月 19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韶关市曲江区韶钢营销中心 1002 会议室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结合网络投票方式进行。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解旗先生
6.股权登记日:2021 年 5 月 12 日
7.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29 人,代表股份1,390,919,92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57.4873 %,其中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7 人,代表股份 1,287,319,49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
的 53.2055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22 人,代表股份 103,600,432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4.2819 %。
2.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年审会计师等出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黄启发、梁嘉诚律师对本次大会进行了见证。
二、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方式审议了相关议案,并听取了公司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4 月 28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2020 年度董事会
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
同意 1,382,887,92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225%;
反对 435,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13%;
弃权 7,596,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461%。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99,375,0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5219 %;
反对 435,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55 %;
弃权 7,596,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726%。
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4 月 28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2020 年度监事会
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
同意 1,382,887,92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225%;
反对 427,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07%;
弃权 7,604,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467%。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99,375,0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5219 %;
反对 427,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80 %;
弃权 7,604,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801 %。
表决结果: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4 月 28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
全文及摘要。
表决情况:
同意 1,382,887,92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225 %;
反对 435,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13%;
弃权 7,596,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461%。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99,375,0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5219 %;
反对 435,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55 %;
弃权 7,596,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726 %。
表决结果: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4 月 28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对
公司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众环审字[2021]0500017 号)。
表决情况:
同意 1,382,887,92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225%;
反对 42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07%;
弃权 7,604,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467%。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99,375,0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5219 %;
反对 427,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80 %;
弃权 7,604,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801 %。
表决结果: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 年度预算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4 月 28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2021 年度预算的
公告》。
表决情况:
同意 1,390,484,42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87 %;
反对 43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13%;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06,971,5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795 %;
反对 435,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55 %;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表决结果: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4 月 28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2020 年度利润分
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情况:
同意 1,390,484,42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87%;
反对 427,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07 %;
弃权 8,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6%。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06,971,5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945%;
反对 427,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80 %;
弃权 8,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4%。
表决结果: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4 月 28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2021 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计划的公告》。关联股东宝武集团广东韶关钢铁有限公司(现更名为宝武集团中南钢铁有限公司)回避了对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情况:
同意 106,971,5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945 %;
反对 43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055 %;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06,971,5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945%;
反对 435,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55 %;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表决结果:通过。
(八)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4 月 2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
程>的公告》。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1,390,484,42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87%;
反对 427,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07%;
弃权 8,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6%。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06,971,5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945 %;
反对 427,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80 %;
弃权 8,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5%。
表决结果:通过。
(九)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 年度基建技改项目投资框架计划的议案》。
具体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