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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717 深市 韶钢松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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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钢松山: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8-04-25

证券代码:000717        证券简称:韶钢松山      公告编号:2018-28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结合网络投票方式进行。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4月24日(星期二)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4月23日下午3:00

至2018年4月24日下午3:00中的任意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4月24日上午

9:30-11:30,下午1:00-3: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韶关市曲江区韶钢办公楼北楼五楼会议室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结合网络投票方式进行。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刘建荣先生

    6.股权登记日:2018年4月17日

    7.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26 人,代表股份

1,319,080,87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54.5182 %,其中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

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8 人,代表股份1,284,638,19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

的53.0947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8 人,代表股份34,442,689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1.4235 %。

    2.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人出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郭伟康、周诗明律师对本次大会进行见证。

    二、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方式逐项审议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3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

报告》。

    表决情况:

    同意1,319,076,27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7 %;

    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

    弃权 4,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3  %。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35,563,38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71%;

    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

    弃权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9 %。

    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3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

报告》。

    表决情况:

    同意1,319,079,37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9 %;

    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

    弃权 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 %。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35,566,48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8 %;

    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

    弃权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2%。

    表决结果: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3月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瑞华审字[2018]02280003号)。

    表决情况:

    同意1,319,076,2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7 %;

    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

    弃权 4,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3  %。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35,563,38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71  %;

    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

    弃权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9 %。

    表决结果: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3月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

摘要。

    表决情况:

    同意1,319,076,2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7 %;

    反对 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  %;

    弃权 3,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2  %。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35,563,38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71%;

    反对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2 %;

    弃权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7 %。

    表决结果: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3月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

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表决情况:

    同意1,319,066,4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9 %;

    反对 14,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1 %;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35,553,58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95%;

    反对1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05%;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

    表决结果: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3月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计划的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宝武集团广东韶关钢铁有限公司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

    表决情况:

    同意 35,566,48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8  %;

    反对 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2  %;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35,566,48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8%;

    反对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2 %;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

    表决结果: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收购宝特韶关 100%股权并减资退出宝特长材暨关联

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4月1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关于收购宝特韶

关100%股权并减资退出宝特长材暨关联交易的补充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宝武集团广东韶关钢铁有限公司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

    表决情况:

    同意 35,564,48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02  %;

    反对 2,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6  %;

    弃权 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2  %。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35,564,48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02 %;

    反对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6 %;

    弃权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2%。

    表决结果:通过。

    (八)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基建技改项目投资框架计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3月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2018年度基建技

改项目投资框架计划公告》。

    表决情况:

    同意1,319,079,3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9  %;

    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

    弃权 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  %。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35,566,48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