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16 证券简称:黑芝麻 公告编号:2017-065
南方黑芝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股权激励方式:股票期权
2、股份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
3、股权激励的权益总数及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2,000万份
南方黑芝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5月19日召
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南方黑芝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现将该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如下: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简介
公司中文名称:南方黑芝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NANFANGBLACKSESAMEGROUPCO.,LTD
上市日期:1997年4月18日
注册资本:63,760.4444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韦清文
注册地址:广西容县容州镇城南规划工业集中区黑五类产业园
经营范围:资产经营;对食品、管道燃气、物流、物业管理、航空服务项目的投资(国家有专项规定的按专项规定办理);房屋租赁;国内商业贸易(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进 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经营对外贸易和转口贸易;设计、制作、发布自有媒体广告;批发兼零售预包装食品。
(二)公司治理结构
1、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有一名董事因工作调
动原因辞职后尚未补选继任董事,目前实际在职董事8名。
2、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监事 1 名。
3、公司高管共有4人。
(三)公司最近三年业绩情况
1、主要会计数据
主要会计数据 2016年 2015年 2014年
营业收入(万元) 231,448.07 188,760.59 155,443.6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1,631.61 14,913.82 5,201.5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2,798.59 15,471.23 4,659.79
益的净利润(万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万元) -6,854.71 16,120.20 -294.5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万元) 173,718.69 173,605.36 186,366.11
每股净资产(元) 2.7246 5.4500 5.9738
总资产(万元) 311,569.70 282,475.00 278,721.87
2、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会计数据 2016年 2015年 2014年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25 0.238 0.202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26 0.237 0.20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 0.044 0.248 0.181
(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94 7.71 4.8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 1.61 8.81 4.34
产收益率(%)
二、本激励计划的目的与原则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经营者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原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激励计划。
三、本激励计划的管理机构
(一)公司股东大会负责审议批准本激励计划的实施、变更和终止。股东大会可以在其权限范围内将与本激励计划相关的部分事宜授权董事会办理。
(二)董事会是本激励计划的执行管理机构,负责本激励计划的实施。董事会 下设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委员会”)负责拟订和修订本激励计划 并报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对激励计划审议通过后,报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可以 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办理本激励计划的其他相关事宜。
(三)监事会及独立董事是本激励计划的监督机构,应当就本激励计划是否有 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意见。 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实施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证券交易所 业务规则进行监督,并且负责审核激励对象的名单。独立董事将就本激励计划向所有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公司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权激励方案之前对其进行变更的,独立董事、监事会应当就变更后的方案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独立意见。公司在向激励对象授出权益前,独立董事、监事会应当就股权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权益的条件发表明确意见。若公司向激励对象授出权益与本计划安排存在差异,独立董事、监事会(当激励对象发生变化时)应当同时发表明确意见。激励对象在行使权益前,独立董事、监事会应当就股权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行使权益的条件是否成就发表明确意见。
四、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一)、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
1、激励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本计划激励对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及其他 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确定。
2、激励对象确定的职务依据
本计划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以及公司董事会认为需要进行激励的相关员工(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
(二)激励对象的范围
本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包括: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公司中层管理人员;
3、公司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激励对象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须经股东大会选举或公司董事会聘任。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本计划的考核期内与公司或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具有雇佣或劳务关系。
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94人。
预留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
经董事会提出、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档次激励对象相关信息。超过12 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预留激励对象的确定标准参照首次授予的标准确定。
(三)激励对象的核实
1、本计划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在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
2、公司监事会将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并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激励计划前 5 日披露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经公司董事会调整的激励对象名单亦应经公司监事会核实。
五、股权激励计划具体内容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股票。
(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标的股票数量
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总计2,000万份,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
人民币 A 股普通股,约占本激励计划签署时公司总股本 637,604,444股的
3.1367%。其中,首次授予1,751万份,占本次股票期权授予总量的87.55%,占本
激励计划签署时公司总股本的2.7462%;预留249万份,占本次股票期权授予总
量的 12.45%,占本激励计划签署时公司总股本的0.3905%。每份股票期权在满
足行权条件的情况下, 拥有在有效期内以行权价格购买1股公司股票的权利。
(三)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分配
授予的股票期权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姓名 职位 获授的股票期 占本次拟授予总 占股本总额
权数量(万份) 额的比例 的比例
1 龙耐坚 副董事长、副总裁、 50 2.50% 0.07842%
董事会秘书
2 陆振猷 董事、总工程师 50 2.50% 0.07842%
3 李文杰 董事、事业部总经理 25 1.25% 0.03921%
4 胡泊 总裁 70 3.50% 0.10979%
5 李维昌 副总裁、财务负责人 50 2.50% 0.07842%
6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 1,506 75.30% 2.36197%
人员(89人)
预留股份 249 12.45% 0.39052%
合计 2,000 100% 3.13674%
注:
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总股本的10%。
2、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