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16 证券简称:黑芝麻 公告编号:2016-036
南方黑芝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本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共为24人,授予的预留限制性股份数量合计为75万股:
2、公司本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2016年4月19日。
南方黑芝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已完成《公司限制性A股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一)授予日
本次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16年3月1日。
本次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符合《激励计划》的规定:即预留限制性股票将在首次授予日起一年内授出,授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且不得为下列区间日:1、定期报告公布前30日;
2、重大交易或重大事项决定过程中至该事项公告后2个交易日;
3、其他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至公告后2个交易日。
(二)授予价格
本次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7.41元/股。
(三)授予的激励对象及数量
2016年3月1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2016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2016年第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向梁世尧等共26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合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共计79.00万股。
在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相关事项并确定授予日后,在激励对象缴纳认购资金的过程中,刘金龙、王红伟两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本次获授的激励股票的权利,由此公司减少授予刘金龙、王红伟各2.00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合计减少授予股份4.00万股。
因此,本次实际授予的激励对象由26名调整为24名,授予的预留限制性股票由79.00万股调整为75.00万股。
1、实际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及股份数量:
序号 激励对象姓名 授予数量(万股) 占拟授予权益总量的比例
1 梁世尧 15.00 20.00%
2 周广平 9.00 12.00%
3 高斌 5.00 6.67%
4 胡永余 5.00 6.67%
5 徐秀媚 5.00 6.67%
6 覃旦淞 5.00 6.67%
7 蒋利群 2.00 2.67%
8 崔彩云 2.00 2.67%
9 李敬伟 2.00 2.67%
10 荆宇辉 2.00 2.67%
11 黎永 2.00 2.67%
12 李志 2.00 2.67%
13 陈黎伟 2.00 2.67%
14 王辉 2.00 2.67%
15 苏超 2.00 2.67%
16 郝剑 2.00 2.67%
17 张贺 2.00 2.67%
18 田林 2.00 2.67%
19 石田 2.00 2.67%
20 黄明华 1.00 1.33%
21 钟超兴 1.00 1.33%
22 梁兰丹 1.00 1.33%
23 韦步积 1.00 1.33%
24 黄雪清 1.00 1.33%
合计 75.00 100.00%
2、本次授予最终授予的激励对象类别及授予股份情况:
获授的限制性股 获授总量占授 获授总量占当
序号 激励对象类别
票数量(万股) 予总数的比例 前总股本比例
中层管理人员、核
1 心业务(技术)骨 75.00 100% 0.24%
干(含控股子公司)
合计 共24人 75.00 100% 0.24%
除激励对象刘金龙、王红伟因上述原因减少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外,其余激励对象名单与公司于2016年3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登载的《公司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完全一致。
(四)公司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来源
公司本次授予的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来源为:公司向24名激励对象定向发行75.00万股限制性股票,本次新增股份占公司当前股本总额318,542,222.00股的0.24%,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A股普通股。
(五)授予的董事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本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全部为公司的中层管理人员或核心技术(业务)骨干,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没有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
二、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解锁安排
(一)股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解锁期、解锁比例
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后即行锁定。锁定期内及限制性股票未解锁之前,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将被锁定,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本次授予的预留限制性股票锁定期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分别占所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50%、50%),均自授予之日起计。本次授予的预留限制性股票分两期解锁,具体的解锁时间和比例如下:
解锁安排 解锁时间 解锁比例
自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第一次解锁 50%
起至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第二次解锁 50%
起至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二)解锁条件
公司《激励计划》中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包括公司业绩考核指标和个人业绩考核,在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分年度进行考核。考核期内,若公司或激励对象个人考核结果不符合《南方黑芝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考核办法”)的相关规定,则公司将按《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当期可解锁份额。
在解锁期内,若满足本计划规定的解锁条件,激励对象可分两次申请限制性股票解锁,具体安排如下:
1、公司业绩考核要求:每个解锁期公司的业绩必须满足如下条件方可解锁:解锁数量占获授
解锁期 业绩考核指标
限制性股票数量
以2014年公司营业收入(食品业)为基数,2016年营
第一次
业收入(食品业)增长率不低于69%;扣除非经常性 50%
解锁
损益后的净利润不低于20,000万元。
以2014年公司营业收入(食品业)为基数,2017年营
第二次
业收入(食品业)增长率不低于120%;扣除非经常性 50%
解锁
损益后的净利润不低于25,000万元。
(1)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营业收入(食品业)指公司食品业务收入,不包括物流业务收入。
(3)本计划实施后,公司因发生再融资等行为产生的新增净利润额不计入当年及下一年度的公司业绩考核要求的计算。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有关规定,此次为《激励计划》计提的限制性股票激励成本属于公司的经常性费用支出,不能作为公司《激励计划》非经常性损益在计算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时扣除。
(4)解锁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均不得低于授予日前最近三年的平均水平且不得为负。
2、个人业绩考核要求:
根据《考核办法》,公司对激励对象设置个人业绩考核期,以自然年为考核期间,并根据激励对象的岗位职责分别设置考核指标。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激励对象前一年度绩效确定考核结果,考核合格的可以解锁。其中,考核得分70分以上(含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