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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715 深市 中兴商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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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兴商业: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0

中兴商业: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简称:中兴商业            证券代码:000715          公告编号:ZXSY2022-25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股票简称:中兴商业,股票代码:000715)连续三个
交易日内(2022 年 4 月 15 日、4 月 18 日、4 月 19 日)收盘价格涨
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20%以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函询了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按照沈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相关要求,公司百货业
态于 2022 年 3 月 19 日起暂停营业,并已于 2022 年 4 月 13 日起恢
复营业,超市业态正常营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3
日、2022 年 4 月 14 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关于受疫情影响部分
业态停业的公告》(公告编号:ZXSY2022-11)及《关于公司百货业态恢复营业的公告》(公告编号:ZXSY2022-22)。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外,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将于 2022 年 4 月 23 日披露《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
不存在需披露业绩预告的情况。公司未公开的定期业绩信息未向除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以外的第三方提供。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4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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