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中兴商业 证券代码:000715 公告编号:ZXSY2022-09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国债逆回购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国债逆回购品种。
2.投资金额:任一时点用于投资国债逆回购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在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于 2022 年 3 月 15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及第
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国债逆回购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日常经营及主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投资额度进行国债逆回购投资,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事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及主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进一步提高自有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金额
任一时点用于投资国债逆回购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上
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国债逆回购品种。
(四)投资期限
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五)资金来源
公司进行国债逆回购投资所使用资金为自有闲置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二、审议程序
本次投资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国债逆回购的投资收益率在成交时即已确定,成交后不承担国债价格波动的风险。公司开展的国债逆回购投资业务,系采用标准券方式的质押式回购交易,不存在履约风险。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加强国债逆回购投资业务的内控管理,严格规范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防范投资风险。
2.公司将结合日常经营、资金使用计划等情况,在授权额度内合理开展国债逆回购投资。
3.公司审监法务部负责对国债逆回购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4.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及主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合理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国债逆回购投资能够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由于国债逆回购产品具有安全性高、周期短而灵活、收益相对较高等特点,公司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在适当的时机参与投资,既有利于增加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也能确保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资金不受影响,对公司经营及财务状况将产生积极影响。
公司将依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
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及列报。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内控程序健全,在保证正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适当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国债逆回购投资,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不会影响公司业务开展及日常经营运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有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国债逆回购投资。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正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国债逆回购投资,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资金收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开展及日常经营运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国债逆回购投资。
七、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国债逆回购投资的独立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3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