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中兴商业 证券代码:000715 公告编号:ZXSY2021-28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破产清算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于 2020 年 6 月 28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抚顺中兴时代广场商业有限公司拟申请破产清算的议案》。由于抚顺中兴时代广场商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抚顺中兴”)停止经营多年,已严重资不抵债,同意抚顺中兴申
请破产清算。2020 年 12 月 31 日,抚顺中兴收到抚顺市新抚区人民
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及《决定书》,受理抚顺中兴破产清算
申请并指定管理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30 日、2021
年 1 月 5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抚顺中兴时代广场商业有限公司申请破产清算的公告》(公告编号:ZXSY2020-38)及《关于全资子公司破产清算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ZXSY2021-01)。
2021 年 5 月 24 日,抚顺中兴收到抚顺市新抚区人民法院于
2021 年 5 月 20 日出具的《民事裁定书》【(2020)辽 0402 破 1 号
之一】,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民事裁定书》主要内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三条第四款、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一)宣告抚顺中兴时代广场商业有限公司破产;
(二)终结抚顺中兴时代广场商业有限公司破产程序。
本裁定自即日起生效。
二、破产清算对公司的影响
鉴于抚顺市新抚区人民法院裁定受理抚顺中兴破产申请,并指定第三方清算机构作为破产清算管理人,抚顺中兴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公司丧失对其控制权,2020 年度报告已不再将其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因此,本次法院宣告抚顺中兴破产并终结破产程序,对公司无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抚顺市新抚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0)辽 0402 破 1
号之一】
特此公告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5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