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中兴商业 证券代码:000715 公告编号:ZXSY2019-08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暨公司股票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股票简称:中兴商业,股票代码:000715)将于2019年3月8日(星期五)开市起复牌。
2.若本次股份转让最终完成,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将发生变更。
3.本次股份转让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2019年2月28日接到控股股东沈阳中兴商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兴集团”)书面通知,中兴集团正在筹划涉及公司的重大事项,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鉴于该事项存在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股价异常波动,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9年3月1日开市起停牌,停牌时间预计不超过5个交易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ZXSY2019-04)。
公司股票停牌期间,中兴集团积极推进相关工作。2019年3月3日,中兴集团函告公司,拟通过公开征集受让方的方式协议转让所持公司80,911,74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9.00%。本次转让完成后,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将发生变更。2019年3月4日,公司接到中兴集团《关于拟通过公开征集受让方的方式协议转让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份的进展通知》,本次公开征集转让将与北方重工集团有限公司司法重整招募战略投资者联合进行。2019年3月5日,公司接到中兴集团书面通知,辽宁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已同意中兴集团通过公开征集受让方的方式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的相关事项及公开征集信息。公司分别于2019年3月4日、2019年3月5日、2019年3月6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拟通过公开征集受让方的方式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ZXSY2019-05)、《关于控股股东拟通过公开征集受让方的方式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ZXSY2019-06)及《关于控股股东拟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公开征集受让方的公告》(公告编号:ZXSY2019-07)。
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2号——停复牌业务》等相关规定,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9年3月8日开市起复牌。
本次公开征集期满后,中兴集团将组织评审工作小组对符合条件的各意向受让方提交的文件进行审核、评定并选定意向受让方。该意向受让方与中兴集团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为生效条件。
在本次公开征集所规定的期限内,中兴集团是否能够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存在不确定性;在规定期限内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后,所签股份转让协议仍须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方能生效,是否能够获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以及股份转让是否能够最终完成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敦促中兴集团根据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