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中兴商业 证券代码:000715 公告编号:ZXSY2018-10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3月9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3月21日在本公司11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9 名,实到 5名,董事吴子富先生因个人身体原因未能出席会议,授权委托董事长徐晓勇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董事刘思军先生、吕伟顺先生、独立董事朱舫女士因公务原因未能出席会议,分别授权委托董事长徐晓勇先生、董事朱会君女士、独立董事姚海鑫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 3 名监事和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徐晓勇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与会董事逐项审议并表决了如下议案:
1、《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
了此项议案。
详见《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中“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
析”部分。
2、《2017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此项议案。
3、《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此项议案。
4、《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此项议案。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致同审字(2018)第110ZA1639号审计报告,公司(合并)2017年实现净利润84,576,880.11元,提取盈余公积8,771,713.20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483,782,164.64元,减去当年支付的普通股股利19,530,420.00元,2017年末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540,056,911.55元。其中:母公司2017年实现净利润87,717,132.00元,提取盈余公积8,771,713.20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505,596,417.80 元,减去当年支付的普通股股利19,530,420.00元,2017年末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565,011,416.60元。
结合公司目前股本状况和资金情况,董事会提议以2017年末股本总数279,006,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0元(含税),预计共分配股利22,320,48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公司资本公积金不转增股本。
5、《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
了此项议案。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刊登在2018年3月23日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6、《续聘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及审计费用的议案》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此项议案。
根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在年报审计期间就相关事项与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了有效沟通,并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公司本年度审计工作进行了总结。
审计委员会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专业的业务及服务水平,在从事公司2017年度审计服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重视了解公司经营环境、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实施情况,出具的审计报告公正、客观的反映了公司2017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内部控制体系运行情况,审计结果符合公司实际,从会计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与股东的利益。根据审计委员会提议,董事会研究决定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担任本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用期限为一年。公司支付给审计机构的费用为人民币55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 35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20万元)。
上述第1、3-6项议案提请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
了此项议案。《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刊登在2018年3月23日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8、《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
了此项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刊登在 2018年 3月 23
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9、《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
了此项议案。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刊登在
2018年3月2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上述第4-9项议案出具了独立意见,刊登在2018年
3月2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0、《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
了此项议案。《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全文刊登在2018年3
月2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1、《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
了此项议案。
2017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3月23日